
广西防城区法院严防“老赖”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张德) 张某诉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马某应给付张某人民币2.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马某拒不履行判决,张某遂向广西防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马某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逃避了2年多,拒不履行义务。
今年2月2日,执行人张某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马某买了辆新车并开回家过年便通知法院,法院即派法官第一时间赴现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以车辆不是自己购买为由欲叫其儿子驾车离开。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并联系交警部门查看车辆户主。交警证实户主是马某后执行法官将车辆扣押。被执行人马某见事情败露要求与申请人张某商讨还款事宜。最后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马某一次性将欠款清偿。
据悉,防城区法院针对年末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返乡的时机,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措施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突击打击“老赖”。
防城区法院加班加点投入执行工作,主动出击寻找“老赖”线索,安排专人对“老赖”特别是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尽快让申请人领到执行款,高高兴兴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