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全方位保障办案安全

本报讯(记者任少华 □贺安玉)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办案安全作为自侦工作的“生命线”来抓,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注重从多层次、多角度防范和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注重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关于安全办案的文件、规定,结合检察系统内部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干警从警示中引以为戒,增强安全办案的自觉性。

注重规范办案安全区,提供安全环境。建立集中办案区,不断加强办案区内硬件设施的配备,对坚硬墙面、地面进行软化包装,购置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疾病的常用药品。与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签订办案医疗保障协议,开通办案医疗保障“绿色通道”。严格办案区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办案风险。

注重检警配合,强化安全防范。注重发挥法警在办案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坚持传唤、拘传、押解、看管等由司法警察执行,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交接班登记制度。组织法警进行队列、擒拿格斗、警械具使用等警务技能训练,进一步提升法警适应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能力。

严格办案纪律,落实安全制度。坚持同步审批侦查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做到一案一预防。编纂《自侦部门规范执法手册》,为办案安全提供制度保障。组织干警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及各项办案纪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