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域“一把手”的权限改革
“确权勘界”
十八大反腐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频频落马引发各界忧虑。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被学界认为是县委书记腐败的根本原因。
但其实,早在2009年3月10日,中纪委、中组部就在徐州开展过“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部署会,成都武侯、江苏睢宁、河北成安当时被确定为3个试点县区,试点工作历时1年半。
试点结束后,3个县区各自拿出一份“县委书记权力清单”,并且在2010年,中纪委、中组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以这三个试点地区为经验把这一工作铺展向全国各地。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通过梳理3个试点县区的工作报告发现,县权公开试点,3家共同的做法是明确划分县委职责和权限,编制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界定县委职权的边界。
例如河北省成安县,此前曾形成国内首份“县委书记权力清单”,明确规定县委职权50项,县委常委职权185项,县委书记职权27项。
江苏省睢宁县在试点期间独创了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提出对于重点工程、规划、土地的审批等由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
阳光下运行
虽然成都武侯区区委宣传处以“领导不愿再对此事进行宣传”为由拒绝了本社记者的采访,但在武侯区委权力公开网上,之前试点时期设立的几项内容当地群众通过网页浏览依然可以看到,并且根据区委各部门的职权内容对其进行监督。
武侯区作为3个试点县区中唯一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也把改革突破口选在从梳理权力清单开始,并且出台了《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关于进一步明晰职权的试行办法》。
《办法》对区党委权力进行勘界,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予以纠正。从“权力清单”内容来看,属于区党代会权力事项有6项,区委全委会有6项,区委常委会有18项,区委常委权力事项76项,区委书记有9项。
紧随“权力清单”之后,框架清晰的权力流程图将武侯区委权力运行方式公之于众,挂到了“武侯区委权力公开网”之上,内容涉及干部任免、反腐倡廉以及党建等。并且流程图上,区委书记、常委、区长、副区长等各有分工,职权明晰。
以往神秘敏感的内容如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效能督察结果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而区委领导的活动、区委各部门近期工作情况等也向社会全面公开。
另外,为了增强区委议事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该区建立了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六会”列席制度。
不仅如此,武侯区还建立了党代表与委员、常委之间的“双向约见制”,普通党代表可以随时约见区委委员甚至区委书记。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公开”之后
3个县区持续一年半的试点工作结束以后,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各地,但记者回访时发现,试点工作的持续性并不理想。
以山东广饶县为例,广饶县作为山东省选定的唯一一家试点县,在公开的报道中曾有过突出的做法,当地从“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和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退休干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中聘任组建了34人的县委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这支特殊的队伍在反映国计民生、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日本社记者电话回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公室干事透露,广饶县目前已经没有这些提法,并且试点工作也没有在周边县进行推广。“本来我们是山东唯一的试点县,但这些年好多做法都不提了,试点工作原本计划要在周边县推广也没有推,具体原因不清楚。”
权力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制约核心权力的程度,都决定着改革的力度与成败。限权之后,如何保障减下来的权力不反弹?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易丽丽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一方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动摇,另一方面必须调整党管干部的重心和方式。将党委人事任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度建设上,实现一个从管好人到用好制度的转变。”
另外,易丽丽还认为,坚持以制度规范用人,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也是县委书记权限改革的基本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