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高院创新金融商事审判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天津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情况”,并公布了十大经典案例。
近年来,天津法院立足金融商事审判实践,稳妥审理涉及金融创新领域的新类型案件;积极回应金融改革创新的实际需求,以法治的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正稳妥审理各类金融案件,特别是涉及金融创新领域的案件;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目前,除天津高院的金融合议庭外,和平区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及大港审判区等也先后设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机构,不断加强对金融审判领域法律适用新问题的研究,有效增强了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创新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金融市场良性发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为金融创新提供了适度的发展空间。
据悉,2014天津全市法院共受理(新收加旧存)一审金融纠纷案件17071件,同比上升19.23%;收案标的总金额为1304118.141万元,同比增幅63.19%。2014年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72件,与2013年相比上升18.3%;结案率为91.22%,比2013年91.93%的年结案率略有下降。一审审结的15572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为4779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为2636件,调撤率达47.62%,比上一年度的49.49%下降1.87个百分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的数量继续位于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前三位。三类案件一审收案总数为16497件,占金融纠纷一审收案总数的96.64%。记者还了解到,2014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金融商事纠纷案件15572件,二审受理金融纠纷案件1398件,上诉率仅为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