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通报2014年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情况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张峰) 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2015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教处处长于会堂主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志豪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4年,全区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公开审理了北京“10·28”、乌鲁木齐公园北街“5·22”等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快推进自治区民生建设,全区法院对涉及民生建设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加大调解速裁力度;积极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完善执行流程、督办、财产保全等规定,建立法院和金融机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加大执行力度;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自治区高院出台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在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喀什、阿勒泰、克拉玛依、铁路中级法院和石河子市法院启动了“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高院进一步规范对下指导工作,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及细则,围绕审判中的突出问题带案下基层指导,编发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和案件裁判标准,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