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评议 促进法治建设
本报讯(记者何毅 通讯员段保国) 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探索运用工作评议这一监督工作新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2008年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原则精神,出台了《工作评议(暂行)办法》,2012年5月,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又修订完善了《工作评议办法》,使工作评议这种监督方式更趋完善、更加规范。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2个政府部门接受过人大工作评议。
据了解,明察暗访是方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一大特点。调查中,视察组不光能看到部门精心设置的“亮点”,也能获悉田间地头有感而发的“怨言”。据不完全统计,过去对各部门的评议调查,视察组组织调查、座谈在20次以上,时间跨度近3个月,走访群众300人次以上。在此基础上,视察组汇总分析研判,客观总结部门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形成有分量的评议材料。
从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实践来看,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评议后有了明显提升。人大的工作评议不仅较好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而且也有力推动该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