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道路交通事故 提高审判实务能力
湖北省宜昌市法学会召开座谈会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巩晓燕) 1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法学会召开宜昌市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实务座谈会。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呈逐年走高态势,严重到甚至翻番;由于未按保险合同约定审理,保险公司上诉率或申请再审的案件也呈增多趋势。为有效降低诉讼案件发生量,依法保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宜昌市法学会举办这次座谈会。宜昌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进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春晖、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董小平参加座谈。
宜昌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董小平指出,感谢市法学会对保险业的关心和关注,这次座谈会具有创新意义,今后要继续开展多领域的交流和探讨,希望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支持法学会的各项活动,及时与法院沟通联系,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王春晖在讲话中指出,法学会开展座谈会这种形式非常好,避免就个案谈个案。法治来源于实践。宏观的也好、微观的也罢,都是服务司法实践。他说,法院的审判要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让格式合同解释规则有一定道理,保险公司如何应对这个问题。排斥对方的权利;限制别人的权利,免除自己的责任,不要过分纠结这类事情。订合同一定要写清楚,说清楚,进入审判后才好办。核减也要有规则,这就在证据上要符合证据规则。对于特别看重的条款,合同上尤其要标注清楚。他要求宜昌市中院民庭在会后对此类问题予以整理、研究,搞个办案指引,使办案更明白,更能获得当事双方理解。支持保险业的发展,是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在这方面可以继续加强沟通和联系。
张进国在总结讲话中说,这次座谈会时间不长,但主题明确。大家在法学会系统内充分沟通交流,十分坦诚。这符合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部署。会后中院再研究,如何服务保险业,怎么加强机制制度性研究,这样可以减轻工作量,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减少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