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原职工多次盗窃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杜某曾是某电视台工作人员,2014年10月的一天,她与同事一起乘飞机出差,经过首都机场免税店时,将报价人民币5000余元的5件名牌化妆品趁店员不备装入自己背包,后不付款离开。几天后杜某乘机返回首都机场时被抓获,从其携带的行李箱中起获上述5件被盗赃物。犯罪嫌疑人杜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杜某2014年9月刚因盗窃被其他公安分局取保候审,此次属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故意实施新的犯罪”情形,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故对其予以逮捕。
检察官释法: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不予羁押并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作者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