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学会在全省建立法律服务站

本报讯(记者周頔) 2014年,吉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全省乡镇、社区设立了法律服务站,在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作用明显,受到群众和党委政府欢迎。

法律服务站工作模式始于辽源市法学会的工作创新,20136月,辽源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介绍了建立法律专家服务站工作的经验。

为加大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力度,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法学会于2013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咨询服务站建设的通知》,推广辽源市法学会和长春市法学会建立法律专家服务站,凝聚法学法律人才资源、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经验,对全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2014529日,吉林省法学会在辽源市召开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全省各地法律服务站工作,推广辽源、长春、四平等地的经验,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站工作进行部署。2014930日,省综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法律服务站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20141027日,吉林省法学会制定下发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指导意见》,对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法律服务站是法学会在基层设立的社会组织,是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具有社会性、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的独特优势。法律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学法律专家为基层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据介绍,法律服务站的主要任务是:1.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矛盾纠纷调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对策建议。3.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法律援助。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社区法律学堂、法制讲座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据介绍,法律服务站主要是设在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在乡(镇)、社区党组织和法学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市、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

目前,吉林省在市(州)一级法学会已经全部建立法律服务站,县一级法学会建立了700多个法律服务站,全省共成立法律服务站2618个。

两年来,吉林省法学会通过建立“法律服务站”这一平台,充分发挥法学会在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站的推进在助推“法治吉林”建设进程、平安吉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和为基层法学会开展工作提供平台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