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青年的“奥斯卡”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被称为中国法学青年的“奥斯卡”,从2009年开始,至今已办9届。其给中国法学青年提供公平的获奖机会和登台演讲的机会,让大批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脱颖而出,是青年才俊展示才华的法学殿堂。

催生中国著名法学家的孵化器

首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诞生于2009年,主办方中国法学会旨在将该论坛办成一个面向全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以发现、汇聚和培养青年法学人才,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创新。

“希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能够成为催生中国著名法学家的孵化器,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智囊团,成为中国法学薪火相传的加油站,成为培养中国法治建设生力军的加油站。”在首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大法官勾画出论坛的目标。

每届论坛,中国法学会主要领导都亲临。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先后参加了两届论坛并作重要讲话。

在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陈冀平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努力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脱颖而出的平台并形成长效机制。1995年,中国法学会启动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已经举行了6届,今年正在进行第7届的评选。2009年,中国法学会启动了“中国法学青年论坛”,2014年,中国法学会又启动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中国法学会将继续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上述活动打造成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展现才华、贡献智慧、交流提升的平台。”陈冀平表示。

论坛得到了中央相关部委的支持。首届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检、共青团中央都安排部级领导出席论坛。江必新曾三次出席论坛。最高检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批示要求:“全力支持中国法学会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临时接到中央紧急任务无法到会的江必新将事先准备好的讲话稿委托最高院行政庭长赵大光宣读。而最高检副检察长、大检察官李如林自始至终认真聆听。

论坛受到各级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追捧。各地争相承办论坛。首届至第三届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承办,青岛市中级法院举办了第四届,第五届至第七届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第八届由广东省检察院及珠海市检察院承办,杭州市中级法院承办了第九届。

“在杭州举办这样一个高层次、高水平的论坛,意义十分重大,也非常荣幸。”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由衷表示,“各位专家学者提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杭州政法机关和法学界了解前沿法律学术动向、学习借鉴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提供了难得机遇。”

巨大的品牌效应

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征文获奖并作报告的12位青年才俊以崭新的视角、崭新的材料、崭新的观点,从容不迫、充满自信地走上讲台,展示自己的才华。同时,有18位知名法学大家如约而至,或主持大局,或发表主旨演讲,或进行一对一评议。

“法学大家对法治问题理性的思考、精辟的论断、敏锐的眼光、四两拨千斤的功力、真诚平等地与青年才俊进行了语重心长的交流,为青年才俊更好更快地成长无私奉献。”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主任、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秘书长吕兴焕表示。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注意到,每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都紧紧围绕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交流交融,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开展理论研究,探讨实践问题,展示聪明才智。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称,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讲述本土的问题,二是全面的国家立场,三是运用了实证的研究方法。

“论坛组委会给广大法学法律青年提供了公平公正的获奖机会和登台演讲的机会,最年轻的只有28岁。论坛上,老中青三代法学家薪火相传、同台切磋。这也许是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越来越受法学法律界青年朋友欢迎的原因。”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仕春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在过去5年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从京城走向京外,从法学院走向法院、检察院,从东部走向中部、南部,其影响力不断拓展。

主题征文从首届的34篇到第九届的数千篇,在第九届主题征文中,浙江获奖的就有30多篇。论坛上名家如云,在法学法律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形成了巨大的品牌效应,被称为中国法学青年的“奥斯卡”。

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收到的近3000篇论文中,超过2/3来自法院、检察院,不足总数10%的获奖者中,实务部门的作者高达60%12位青年报告人有7位属于法官、检察官。在法学大家中,也有多位来自法院、检察院系统。

“可以说,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较好地避免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相脱节的弊病。与会代表都发现,实务界、理论界受职业、身份影响,关注的问题、习惯的思维、采用的方法、掌握的信息和材料、所持的立场都有所差异。只有实务界、理论界的深度互动,才能真正实现中国法学事业的繁荣。”李仕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