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法学会召开六届三次理事会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17日,四川省乐山市法学会召开了六届三次理事会。乐山市、区、县政法各部门领导及代表到会。此次会议,推荐了名誉会长,增补了理事,选举了副会长、会长。会上,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童光明,经选举全票通过,当选为乐山市法学会会长。

童光明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乐山市法学会前期的工作,然后就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乐山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牢记责任使命,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并对三点意见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乐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乐山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琪对乐山市法学会在2014年的工作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了详细的总结汇报,并对2015年的法学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还对2014年度先进法学会、研究会、会员单位和先进法学工作者、优秀会员进行了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