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拟法庭”进校园 学生来当“大法官”
霍州市法学会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出新招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高启明) 近日,由山西省霍州市法学会主办,霍州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职中等单位承办的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霍州市职业中学会议室举行,“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依次走到台前,各就各位,一个特殊的“法庭”依照程序,有板有眼开始审理案件。
法庭上的“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公诉人”均由霍州市职业中学学生扮演,学生们不仅过了把“法官瘾”,还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我们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模拟法庭’搬进校园,尝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就是希望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激发青少年学法的兴趣,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把依法治国的理念根植于青少年心中。”霍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樊红斌说明了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初衷和目的。
近年来,霍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市各级学校广泛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建立了警校共建制度,设置了法治副校长岗位,开展了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了对青少年法治观念教育和文明守纪行为的塑造,为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该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依法治国的要求,不断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渠道、新方法,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就是该市推进法治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尝试。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时期。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引导性和互动性,起到有效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而且对加快我们依法治市步伐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活动载体,为青少年法治信仰培育做出更大努力。”霍州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法学会会长郑效锋明确说出了下一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