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赔偿法实施20年成绩显著
各级法院受理赔偿案13万余件
检察机关决定给予赔偿1.3万余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2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出席并作讲话。
座谈会上,王胜俊充分肯定了《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国家赔偿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并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国家赔偿法的贯彻实施。
国家赔偿法从1995年1月施行,截至2014年12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3.4万余件,审结12.5万余件,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国家赔偿审判司法解释20余件,司法政策、批复、答复、指导意见等160多件。
而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检察院对于检察机关承担赔偿义务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担,切实履行赔偿责任,从1995年截至2014年11月,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决定给予赔偿1.3万余件,依法及时办结赔偿监督案件260余件,有效监督纠正了一批该赔不赔、违法赔偿的案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也表示,最高检将积极探索推行国家赔偿权利告知制度,引导赔偿请求人依法理性申请国家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畅通权利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