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走“群众路线”

——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立案

“政府无法监管到每一个角落,公益诉讼就是解决这个问题,走群众路线,增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企业形成威慑力。”

 

“环境公益诉讼

支持基金”启动

20151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当天,“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作为原告共同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收到了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

201514日,自然之友法律项目负责人葛枫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该案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被立案,他们也同期启动了“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

自然之友在调研中发现,很多社会组织由于缺乏资金等支持,开展环保公益诉讼困难重重。

葛枫介绍说,由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支持创立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是民间第一家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用于资助和支持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高环保组织的诉讼能力。资助对象是符合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基金第一轮资助的重点范围是拟提起诉讼案件的前期费用,包括前期调研、取证、聘请专家等费用。

“基金采取滚动支持模式,即该基金资助的个案获得胜诉并被判获得相应的办案成本补偿的,基金支持的办案成本部分应回流至该项基金,用于滚动支持下一个公益诉讼个案。”葛枫介绍道,现该基金面向全国征集环境公益诉讼个案支持项目,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就是这一基金支持的第一案。

破坏生态的行为

纳入环境公益诉讼

20087月底,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李名槊等人在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办理采矿权手续的情况下,在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开采石料,并将剥土和废石倾倒至山下,直至2010年初停止开采,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116月,谢知锦等人还雇佣挖掘机到该矿山边坡处开路并扩大矿山塘口面积,造成植被严重毁坏。

2014728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以非法占用农地罪分别对谢知锦、倪明香、郑时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和一年二个月,并各处以罚金5万元。目前,谢知锦等人正在服刑。

对此,“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四被告清除南平市葫芦山砂基洋恒兴石材厂矿山采石处现存工棚、机械设备、石料和弃石,原地恢复其破坏的28.33亩林地植被的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律师也曾赴现场进行调查,他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介绍说,被告违法开矿,破坏林地,被破坏的林地不仅丧失了生态功能,而且影响到周围生态环境。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环保法》首次将破坏生态的行为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刘湘说。

补充执法不足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补充执法不足,威慑违法企业。”14日,自然之友主办的新环保法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说。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同样严重。应对此起彼伏的环境问题,李静云表示,政府无法监管到每一个角落,公益诉讼就是解决这个问题,走群众路线,增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企业形成威慑力。

她提到,环保部此前的一项调查发现,河北省60%的钢铁企业存在环保问题,70%除尘设施运行不达标,违法排放。

20141月至8月,北京市有741起环境违法行为,其中54%是无废气治理设施或闲置排污设施;山东省环保厅官网公布的监测结果显示,稳定排放的企业还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违法普遍,但制约因素众多,环保执法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李静云强调,全国执法人员8万人,而已注册的工业企业达150万家。

难以发现污染源、地方保护主义、猫鼠一家等现象都需要通过公众监督来解决。去年,江苏省泰州市6家化工企业直接将2.56万吨废酸偷排入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20141230日,这起全国最大环保公益诉讼案终审宣判,6家公司被判赔付1.6亿多元。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去年6月已挂牌成立,各省先后建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

在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教授贾西津看来,公益诉讼可以整合专业力量,包括环境法庭、公益律师团、传媒、利益相关者、互联网联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