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猛:致力于培养懂国际法与外国法律的人

走进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的办公室,两个放满书籍的大书柜格外引人注目。“我这里的书很多是英文原版的法律书籍,这些书比中文版的价格要高出10倍以上。”万猛笑着说。书柜里的这些书,似乎也在昭示着他与英语、与法律的不解之缘。

从英语专业到法学专业,从法院到法学院,万猛为了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平台,总在不断地做出选择、不断挑战自我。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工作了12年,万猛担任法学院院长之后,一直在探索北外独一无二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他坚信,依托学校的语言学习优势,培养跨学科、跨法律、跨优势学科的高端法律人才,才是北外法学院建设的“王道”。

从英语专业转向法学研究

1979年,万猛到湖北省荆州师范专科学校外语系学习英美语言与文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石首市第二中学,当了一名英语老师。然而,由于一直喜欢法律,1985年,21岁的万猛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并开始了他的法律研究之路。

万猛告诉记者,那时刚改革开放,对外开放后的中国面临着加入更多的国际组织、接受更多的国际条约、权利和义务的情况,需要既懂外语又讲国际规则的综合型法律人才。而且“国际法在当时是一个时髦的概念,年轻的时候也需要这样的抱负”。

在师范专科学校学习的时候,万猛并没有机会接触法律课,那时湖北只有两个学校有法律相关专业。准备考法学研究生时,因当时法律类的书籍很少,万猛只能看到出版一本法律书就赶紧买回来,天天看、天天背。“最开始看不太懂,字都认识,但是每个字的含义、每本书之间的关系、整个法律体系是不清楚的。”万猛说,“但当时就喜欢看,整个社会都在如饥似渴地追求知识,所有年轻人都崇尚学问。”

研究生阶段,万猛并没有学习自己最喜欢的国际法,而是研究环境法。后来在工作中感觉自己知识储备不足,又再次回到武汉大学读国际经济法的博士。

尽管后来转而研究法律,但是“良好的英语基础对于国际法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万猛表示,国际法是西方的舶来品,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国际公约,使用的第一语言是英语,第二语言是法语,包括联合国的主要法律条约、国际区域性条约、双边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都是以英文和法文为主。并且,跨种族、跨种群之间,不同国家之间能交流的最畅通的语言是英语,不掌握好英文,就无法处理中国涉及国家、政府、企业、机构、个人的各种跨国性的法律事务。

“学英语不光是学语言,更关键的是学习一种思维方式、表达方式。”万猛认为,法律和语言是浑然一体的,学英语的同时,还要学历史、学法律思维,这是一个大的系统,能够用英语去交流、去表达、去起草法律文件,这对于国际法学习是非常关键的。

 

从法官到高校教师

研究生毕业之后,万猛于1987年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但是,当时他在法院的工作并没有让他身心愉悦,总觉得“工作很没劲”。

那时,万猛并没有机会办案,也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审判工作,行政杂事、翻译、整理档案等成为他主要的工作内容。当时法院从国外引进了一套录像设备,相关部门的人不会使用,万猛有两个月时间“专职”翻译说明书。“工作内容很无聊,学不到什么实在的东西。”

工作带来的困惑让万猛再次回到学校,1991年他开始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

1994年博士毕业,万猛回到了法院工作,这次他开始经历审判工作,处理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经营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合营企业的纠纷、涉外的民事商事纠纷,还要接下级法院上诉来的案子……“这样工作开始有意思了。”万猛说。

万猛告诉记者,那个年代学的法律都是书本上的知识,到法院之后还得接着学具体的业务工作。通过对个案的总结,不断形成了自己对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种思维方式和一种工作方法。“办案考验的是综合能力,法律知识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更要求法官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对社会、对市场、对企业都有所了解。个人的阅历、个人对社会的了解都是很重要的。”

做法官也给万猛带来了工作的成就感。湖北省政府下属的一家公司欠另一家公司一笔钱拖着不还。万猛作为负责办案的法官,把湖北省政府下属的那家公司的财务室查封了,所有的账目邀请了相关专家翻了一遍,查它到底有没有隐匿转移财产。当时,不管是查找银行账户的不便,还是巨大的行政压力,都给办案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办案很锻炼人,让我对法律的学习、对法律的应用都有更深的理解。”万猛表示,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很复杂,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所以学法律一定要准确把握一个国家的国情,了解国家结构、社会关系、公共权力要素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做法官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的目标,又要防止相关机构和社会的反弹,这是一门“艺术活”。

2002年,作为武汉海事法院院长的万猛感到很多工作不尽如人意,但是自己又很难改变现状,内心很失落。他告诉自己:“可能历史需要你等一等,还不如换一个职业,换一个环境更宽松、更自由的地方。”

另寻职业的时候,万猛不想丢掉自己的英语优势。就这样,他打听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要成立法律系,就给当时的校长写了一封信毛遂自荐,并于200210月正式到北外法律系任教。

“把工作做好都不容易。”万猛谈起自己在法院、法学院的两段经历时如是说。做法院院长就要思考如何适应司法改革的形式,避免司法改革受到外界的干涉、资本的诱惑,建设更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作为法学院院长则要思考,怎样让老师和学生积极配合法学院的办学理念。万猛强调,“没有容易的事情,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规律。但都要随时有危机感,每天不断地思考、创新、修正自己的观点和错误,不断往前走。”

万猛表示,自己更喜欢现在的角色。因为高校环境很宽松,国家大力支持培养高素质的跨国性法律人才。同时,学校有清晰的教学思路,老师尽职尽责,学生和家长都很配合,与国外法学院也有交流。经过多年探索,现在做起来很轻松了。

“朋友们也都说我的选择是对的。”万猛笑着说,“离开法院时,有的朋友替我可惜,但是10年之后,朋友们都说我的选择是对的,我在新的平台上也很有成就感。”

 

打造独一无二的法学院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立之初,学校对于法学教育还没有清晰的思路,法律系在英语学院里,学生的专业写的是“英语(法律)”。到底是培养懂法律的英语人才还是英语好的法律人才,从开始就有争议。

200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成立了法学院,这是北外法学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和起点。两年前,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在北外设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万猛表示,北外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断在清晰,致力于培养能用英文交流和思考的法律人才。

在万猛看来,全国有600多个法学院系,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本身是政法大学外,其他大学的法律院系要形成自己特点,最好是与所在大学传统的优势学科结合起来,实现法律与这些资源的整合。这样,培养的人在市场上才能真正满足社会的需要,不同类型、不同知识结构法律人才的多元化的需求。“与其他的优势学科结合起来,培养跨学科,跨法律、跨优势学科的高端法律人才,这才是王道,不败之道。” 万猛说,“北外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独一无二的。”

一方面,法学院培养的应该是中国法律人。学生一定要把握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历史、文化、语言、社会,及中国的政府架构、法律制度。另外,学生要通过司法考试,这是对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最基本的要求。

另一方面,北外的法学教育要和北外传统的优势学科相结合,满足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满足国家融入世界的需求。北外有语言学习的丰富资源,因此法学院要培养处理国际事务的法律人,要较好地使用外国的语言,尤其是能用英语进行学习、工作和思考。

“世界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北外要培养的是跨两个法系的人才。”万猛认为,二者学习的内容、案例、材料、方式都不一样,法学院要做的就是给学生准备相应的课程和师资队伍。

万猛介绍,在北外教英美法的老师都是美国人、英国人、澳大利亚人,教中国法律的老师都是中国人。所有老师都要跨国适应,中国老师要了解英美法,所有中国老师都有国外留学背景或者学习经验。课程设计上,本科阶段重点还是学习中国国内所有的法律制度,民事、商事、诉讼、法理学、宪法学等。“不能直接让本科生学习国际法,因为多数情况下国际法和国内法是相互作用的,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国际法的价值。”

“与英美法教育贯穿起来也是北外培养模式的一大特点。”北外和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学校法学院达成了合作关系,现在每年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能够去这些国家继续深造。万猛告诉记者,美国学生去读美国学校的法律博士,需要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而和北外签订协议的20多个法学院,学生只要通过语言考试就行,没有另设门槛。“这是那些学校对我们的教学理念、培养模式的认可。”

万猛表示,按照这种培养方案,学生18岁在北外上大学,通过7年的学习,25岁毕业时能获得中国的法律学士学位、通过司法考试,又能拿到美国的法律博士学位,同时能拿到美国的律师资格证。对于25岁的年轻人来说,其学问、眼界、对英语的掌握,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除了法学院老师的理论课,加强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外,北外法学院还邀请有经验的律师、法官等客座教授,与学生进行交流和沟通。

同时,万猛表示,学生就业不用担心,很多律师事务所也想培养处理涉外业务的苗子,实习表现不错就直接留下。“现在律师事务所天天找我要人去实习”。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制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大批既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又通晓国际事务、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制人才。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万猛说:“高水平的国际法人才,中国还非常缺。”国际上有通行的规则,一批懂中国法又懂国际法的人才还需要长时间的培养,来适应中国崛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