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诉讼监督发出432件纠正通知书
“正义来源于准确惩治犯罪,不枉不纵,或高或低都会让正义变得模糊。”湖北武汉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
近年来,武汉检方不断创新监督举措,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努力推动诉讼监督从一般性监督向深层次规范有序监督跨越。
把守程序正义 前移监督关口
因在网吧收银台“顺”走他人一部手机,戴某被武汉警方认定实施扒窃而涉嫌构成盗窃罪。案件移送检方,办案检察官质疑:手机既然是放在网吧收银台上,那就可能不属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怎么认定为扒窃?实地查证:手机距受害人足有5米多的距离,不属于受害人随身携带或伸手可及的财物,戴某不构成扒窃!
日前,检方以戴某不构成盗窃罪为由,向公安机关发出撤案建议,公安机关采纳,戴某当日释放。这是武汉检方开展诉讼监督的一个案例。
近年来,武汉检方不断创新监督举措,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努力推动诉讼监督从一般性监督向深层次规范有序监督跨越。今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342件,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205件;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32件。
“正义来源于准确惩治犯罪,不枉不纵,或高或低都会让正义变得模糊。”武汉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21岁的小强(化名)是武汉某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2013年6月,正上大三的他凭借自学的电脑技术,利用“加密狗”及密码破解软件,“黑”进了该校热水供应公司的后台管理系统,并成功为自己修改水卡余额。
首次消费成功后,他萌发了通过低价给其他学生的热水卡充值“赚”取零花钱的念头,自此开始以“七折”“对折”的优惠价为同学的热水卡充值,“空手套白狼”赚起了“外快”。同年9月,热水供应公司在水卡升级过程中发现有伪造卡并报案,称遭受经济损失3万余元。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小强。
2013年10月,该案移送至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从案卷中发现端倪:被害人报案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各执一词,热水公司坚称损失为3万余元,小强则表示“有人来充就充”,具体数额“没记账”,双方又都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最终,基于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决定对小强不予批准逮捕。
小强被取保候审,但案件办理并未就此中止。检察官对警方提交的新证据进行极为细致的审查,经详细比对,有证据支持的被害公司损失金额仅为663.76元。663.76元,未达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案件再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今年7月,法定侦查期已过,公安机关对建议补充侦查事项依然不能如期收集。同月,洪山区检察院认为该案整体证据单薄,根据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撤案,遂向公安机关发出《撤回起诉意见函》。后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我们在办案中既要收集有罪证据,也要搜集罪轻和无罪证据,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洪山检方一名负责人说。
把守程序正义
今年5月的某一天晚上,警方接到线索,说有人在东湖风景区龚家岭鲍家湾一小区内贩卖毒品。民警前往小区摸查,最终锁定目标。次日凌晨,当场抓获贩卖“麻果”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及尚在屋内吸食的容某。警方在李某身上搜到毒资100元,在容某身上搜到毒品0.09克,二人均对买卖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然而,民警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讯问后,并未立即离开,而是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李某住所,并因此查获“麻果”3.48克,且未按照规定对此次搜查制作搜查笔录。警方将此案移送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并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贩卖毒品的数量为3.57克。
办案检察官审查卷宗后发现问题:警方搜查李某住所并非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且未出示《搜查证》,更没制作搜查笔录。针对此种严重违犯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检方向警方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警方对违法取证作出合理解释。但警方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检方依法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公诉时,仅就已有证据对李某贩卖甲基苯丙胺0.09克进行指控。“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切实守护住程序正义,才能真正实现实体正义。”武汉市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中,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事实关,加大对证据的审查力度,加强对侦查行为的监督。
记者获悉,武汉检方近年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今年以来,对3027件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认真审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3件。同时,武汉检方还全面加强了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纠正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