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击食品犯罪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2014年以来,河南省新密市法院共受理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21起,涉案24人,涉嫌罪名主要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其中生产“毒豆芽”案件11起,涉案11人,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非加碘盐或者工业盐的案件共计10起,涉案13人。经过审理均以相应罪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或者缓刑,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同时宣告禁止令。通过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理,有效地打击了危害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犯罪,净化了老百姓食品消费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震慑了潜在的不法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