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灵英:从10年法官到诉讼律师
李灵英1992年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任高校法律讲师,1997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00年在某中级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11年至今,在北京盈科、中银、京师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
李灵英小时候曾听过一个美国小说《天使的愤怒》,讲述法学院毕业生詹妮弗·帕克这样一位正直而富有才华的女律师,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法律界精英。而其中一个故事让李灵英至今记忆犹新:一个客户找到詹妮弗·帕克,但案子时效期刚过,她想到这家被起诉的公司在其他州是否有分公司,也许由于时差原因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呢?“一查的确有,最终她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这让年幼的李灵英感叹原来律师可以起这么大的作用,从此她的内心也播下一颗律师梦的种子。
而今,从高校讲师到法官再到诉讼律师,20年的职业生涯中,李灵英始终与法律工作结缘。42岁告别法官职业转型诉讼律师,在她看来,既是机遇也是挑战。11月28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来到李灵英供职的京师律师事务所,初次见面,她脸上写满宁静与淡定,书架上摆放着她身穿法袍与法官同事合影的照片,这是她们荣立集体二等功的留影。
法官历程受益良多
成为法官前,李灵英曾在航空航天部一所高校教授法律课程,业余时间她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学知识,工作5年后,她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研时,现代汉语科目的作文题目是《我为何要从事法律职业》,她奋笔疾书,洋洋洒洒写下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誓言。2000年研究生毕业时,她顺利通过了法院系统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成为一名被人羡慕的法官。
“当时大学生毕业能分配到公检法单位的很少,我当时觉得就像中了大奖一样幸运。”李灵英说。那时还有一家银行的某省分行也给她发了接收函,但考虑到所学的专业知识,她希望日后能更加学有所用,就放弃了那个机会。“选择就是从一座围城到另一座围城,人生不可避免的就是围城。”她感慨道。
到法院后,她接触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包括自己主审的案件、与同事合议的案件,常常需要研究、分析和讨论,经过10年法官工作的积累,专业知识的历练,让她感到做律师后,面对诉讼案件轻松了许多。她曾多次参加律所组织的案件研讨会,运用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竞合的特点让她对主办律师的案件进展具有突破性的价值。
不久前,律所组织了一个限时竞价拍卖的金融纠纷案,某银行委托某金融交易所拍卖他们的债权,所有的竞买人在电脑上限时报价竞买,而律所代理的委托人报价到1700万时,电脑显示竞价成功,正当欢呼之时,拍卖大厅给出的消息称:“系统出了问题,有一家竞买人电脑中断,无法显示也不能操作,竞拍结果不算最终结果,需要重新拍卖。”对这一诉讼纠纷,不少与会专家从委托人的角度出主意、想对策。而李灵英说:“法官会从审判结果要对当事人各方公平、公正的角度去思考和裁判。那么我们该如何主张权利呢?”
她提出,从委托人、金融交易所以及各竞买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对等的角度出发,金融交易所提供拍卖服务是收费的,如果因为其设施出现问题或者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竞拍不能顺利进行,或者各竞买人不能公平参与竞买,那么金融交易所是否也该承担责任?给予赔偿?另一方面,律所的委托人参加竞买要交250万保证金,以保证竞价成功之后履行义务,这一保证金是否也应保证竞买人享有顺利公平参与竞拍的权利?
“所以,当金融交易所不能保证竞买人顺利公平参与竞拍时,是不是该承担250万损失?”李灵英认为,正是这种法官与律师竞合的思维,让她面对诉讼案件时的思路与其他律师有所不同,或许这也正是她的一个优势。
告别10年法官生涯
“你捍卫着国家法律的尊严;你书写着公平和正义;你挥洒着青春流年;厚厚的卷宗浸满你的心血和汗水;写不完的司法文书熬白了你的双鬓……”2002年1月,在法院举办的联欢会上,李灵英朗诵了自己创作的诗歌《法官的风采》。“那是我对这份职业的宣言,当时那份热情、那份认真、那份慎言慎行,尽管在别人眼里都是书呆子的特征,但我依然坚持着走过了10年的法官历程。”她在日志里写道。
法官生涯10年中,她曾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曾荣获优秀庭审奖、全国优秀论文三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但她还是选择了告别法官职业,不顾单位领导、同事的挽留,这是为什么呢?
做法官时,李灵英经常去一个小店理发,那个理发师技术不错,生意很好。“我虽然上学19年,但每天的成就感还不如这个理发师,何况法官要面对各种当事人,平衡各方利益,有时也很苦闷。自由职业有更多自我发挥的空间,我只想凭自己的专业技能挣饭吃。”李灵英坦言。
做法官时她也羡慕过律师。有一次,一个年轻的律师代理一个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听说他的代理费是5000元,那时李灵英一个月的工资拿到手还没有3000元,当时她是有着十几年工龄的研究生,但做了律师之后,她才真正了解律师行业。“律师要承担各种税费,收入也不稳定,活紧时,加班很厉害。只有干了才能真正了解。”李灵英说,羡慕就是一种围城效应,之所以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就是因为干一行爱一行不容易。
在李灵英看来,法官也是一种职业,法官辞职体现了社会对个人选择的尊重,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有些人认为法官头上有一定的光环,但不知道他们也有烦恼、苦衷,面对各种当事人,平衡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关系,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办案中常遇到各种困难。
有一次,她审理一个房屋买卖纠纷的案子,房屋是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买方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一审支持了买方的诉求,卖方上诉。为此,李灵英做了很多工作调解双方。最后,卖方同意退给买方定金3万元,并把钱打到了法院的账户上,在做通买方的工作后,通知双方签收调解书时,卖方表示孩子正在医院输液,改天再签,并同意把3万元交给对方。但事后,卖方又反悔了,要求退还3万元。
“让我把已经给付买方的3万元定金追回来,这让我非常尴尬和伤心。无奈我向院领导反映了情况,了解情况后领导对我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卖方才肯罢休。”李灵英回忆。
在她看来,“我们究竟想要什么样的法官?是要公正办案的法官,还是要能给我们利益的法官?值得每个公民反思。”
律师行业的山顶效应
做法官时,李灵英没觉得有什么权力,但做律师后她感到法官的确有权力。
有一次,在一个县法院代理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她向法院提交了委托方的车辆维修费用清单。对于汽车维修费用和费用清单,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都没有争议,庭审后,她请求法庭把修车费用清单原件退给她,只提供复印件入卷,因为保险理赔时要求修车费用清单原件。
“但法官说原件必须入卷,本来按照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事实,可以不提交证据,在本案中三方当事人对修车费用金额都一致认可的情况下,修车费用清单是可以不向法庭提交的。”李灵英对必须用原件入卷感到愕然。为了拿回清单,她跟那名法官多次解释,甚至软磨硬泡,但法官还是那句话:“这个必须入卷!”
实在没办法,李灵英只好去找那位法官的领导说明情况,才把费用清单原件拿回。后来她得知那个法官也被调离了那个法庭。
“做了律师才知道还有这样行使权力的法官。”这件事让她感触颇深。
42岁转行做律师,很多人佩服她的勇气。
对此,李灵英风趣地说道,“朱老总40岁还在井冈山,我这算得了什么?要想做一件事,任何时候都不晚。”
都说做律师很辛苦,尤其是前两年很艰难,别人不知道你,不了解你,正所谓酒香也怕巷子深。但法官转行做律师,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在全国法院做诉讼代理人,“这相当于竞业禁止,但又不像企业那样,给一定的补偿,所以开始两年很艰难。”李灵英说。
在2003年全国律协发布的《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年)》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律师(不含港澳台地区)数量为232384名。
据另一项统计数据称,现在中国律师数量在26万左右,在很多法学家看来,相对于偌大的中国,律师数量还远远不够。目前,又一批法学院毕业生准备走上律师岗位。
不少人羡慕律师行业,李灵英认为,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现象,就是“山顶效应”,人们只看到站在山顶上欣赏风光的人,而忽视了众多攀登者的艰辛,无论什么行业,做到能引人注目的程度都是极少数的。
“准备做律师的年轻人,如果他确实很喜欢这个职业,或者他具有的素质适合这个行业,或者他别无选择,可以来试试。但这个行业入行相对开放,所以竞争也很激烈,风险性较大,刚毕业的学生到律所工作,有的收入还不及保姆,所以需要慎重选择。”她说。
人生是一个过程,经历了不同的职业,欣赏了不同的风景,李灵英坦承,自己从来没有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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