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出台 北京全面控烟已处倒计时
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力推动控烟立法
本报讯(记者 张晓娜) 12月10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宋树立介绍,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明年的6月1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北京全面控烟已是指日可待。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字显示: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的“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控烟立法工作。这包括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广告法》中涉及烟草条款的修订,多次建议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以及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立法调研和法规条文的起草论证,并在今年10月份正式提交国务院。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还积极推进地方禁止吸烟立法和执法工作。
自2008年以来我国哈尔滨、天津、青岛、长春、深圳等15个城市相继颁布实施或者修订了地方性的控烟条例,其中深圳、北京控烟立法取得重大进展,《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如今距离《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也只剩下短短的半年时间。
发布会上,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刘泽军介绍了北京市控烟立法的进程。
在1995年和2008年,北京市先后制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
然而随着北京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控烟法规已经不能满足保障公众健康的需要,为了减少烟草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的权益,2011年北京市政府和市人大将制定《条例》列为北京市地方性法规预调研项目,并且在禁止吸烟的范围、禁止吸烟管理机制、监督执法主体、禁止吸烟单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政府和市人大将控烟立法列为2013年立项论证项目,2014年的立法项目。在北京市立法机关、市卫生计生委和市爱卫会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可以说控烟立法进展十分顺利,新颁布的《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这一《条例》,北京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将全面禁止吸烟;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而为了强化《条例》的有效落实,明确对违法吸烟行为人以及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处罚规定,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为50-200元;对经营者的处罚视其违法行为从2000元至1万不等;对烟草制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也是视其情节从1万元到20万元的处罚力度。
刘泽军称将要实施的《条例》,标志着北京市控制吸烟工作将从部分场所禁烟进入全面禁烟的新时期,此举也必将对全国控烟立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