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森林公安局 温情执法彰显人文关怀

    “谢谢你们了,我们以后一定老老实实做人,绝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会教育好孩子成人。”面对到访的森林公安民警,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龙潭村村民田某、王某激动地说着一连串感谢的话。

    20121230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森林公安局靖安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靖安乡龙潭村发生林木被盗,请求森林公安立即出警。

    民警赶往案发现场了解得知,在国家长江上游防护林区内,共计22棵全是20年以上树龄的华山松被盗。案件引起了昭阳区森林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局长龚梅松随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后,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王某、田某两人。通过民警反复对田某的说服教育工作后,田某终于交待,22棵华山松就是他与妻子王某某的哥哥王某一起盗伐后变卖的。王某在变卖了木材后,动身到江苏打工去了。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得知,王某的妻子张某在做工时被岩砂打伤不幸身亡,田某的妻子也被岩砂打伤后因没钱医治下肢已经瘫痪,早已丧失劳动能力。两家供养着7个儿女,最大的14岁,小的仅6个月。由于生活艰辛,两人产生了盗砍林木换钱的念头。

    2013321日,根据昭阳区森林公安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生活困难的大量证据,法院对王某、田某盗伐林木一案予以从轻处理。

    一起普通的盗伐林木案,森林公安在执法过程中,既全力发挥教育惩戒作用,也注重人性关怀,让法理与人情交融并重,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