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案件达双百率创“四无”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

    今年以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共受理故意伤害、放火、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5件,民事赔偿部分全部调解,调解率达100%,履行率达100%,兑现赔偿款22.16万元,取得无上访、无抗诉、无发还、无改判的“四无”效果,“被告人服罪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在这里体现。

    在刑附民案件的调解过程中,防城区法院刑庭法官的具体做法是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庭前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坚持法官调解与当事人自行和解相结合;坚持被告人积极赔偿与减轻处罚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在刑附民案件的审理中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又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尽可能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扩大了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零信访的工作目标,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