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律师公会积极保护律师
民国时期的“中国律师公会”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值得一书的一笔,其于20世纪30年代发起并领导了冤狱赔偿运动并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写就了一段法律史佳话。
竭力保障律师权益
1912年,上海律师公会宣告成立,第二年3月,国民党元老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人暗杀。杀手应桂馨被捉拿归案,由租界工部局移交给当局,原本预备在上海审判厅受审,但还没来得及开庭,另一个杀手武士英就神秘地死在了关押场所。宋教仁一死,让刚刚有点眉目的政局陷入了混乱;而武士英一死,让刚刚有点眉目的宋案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宋案受到空前关注。杀手应桂馨的家属替他请了上海律师杨景斌。杨景斌首先以辩护律师的身份抗议警察未经合法程序就关押了他的当事人,然后又写信给江苏省都督程德全,要求程德全保证应桂馨的人身安全,不会像武士英那样死得不明不白。鉴于有人提出来要将宋案提交一个特别法庭审理,杨景斌就给司法部打电报说,为了保证司法独立,应该就在案发地所在的上海的普通法庭审理此案。他同时要求司法部,将与宋案牵连的北京内阁秘书洪述祖从青岛的租界引渡归案。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想到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孙中山受“宋案”刺激,发动“二次革命”倒袁,上海成了战场,被告应桂馨没等到案子开庭,就趁乱跑了。杨景斌碰到了大麻烦。司法部以他代理应桂馨期间侮辱法官为由,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
于是,成立仅仅6个月的上海律师公会站出来支持杨景斌。上海周边几个地方的律师协会也开会通过决议,如果律师惩戒委员会要审判杨景斌,将派律师为他辩护。来自职业共同体的坚定的道义和技术支持,最终迫使司法部承认,对杨的指控是无稽的,恢复了他和其他6名被指为“乱党”律师的执业资格。这是上海律师公会第一次和国民党发生纠葛。
组织律师互助互救
1927年4月18日,南京政府成立,4天后是上海律师公会循例举行春季大会的日期,会长通知律师们说,由于国民政府还没有制定律师法,大会要延期召开。但当天仍有67名律师到会(不足法定人数),要求对律师公会进行改组。同时到会的还有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派出的一个代表。
于是,到场律师选出了30人的改组委员会,并邀请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从30人名单中挑出15个人担任正式委员,其他15人为候补。当律师公会的会长拒绝交权时,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和政治分会发给改组委员会一个书面指令,命令他们接管了上海律师公会。
新的律师公会执委会成员全部是国民党员。3个月后,北京政府颁发的律师执照被宣布失效,律师必须向南京政府申领新的执照。国民党随后宣布,和其他社团组织一样,律师公会必须在国民党党部以及教育局或社会局登记注册。历史的复杂在于,即便是那些党员律师,也“拒绝将上海律师公会变成国民党的政治拉拉队”。律师公会领导人和会员拒绝在国民党党部登记。
根据南京政府的《律师章程》,律师公会不能从事政治活动。国民党接管上海之后,要求上海律师公会在全体大会和新的执监委员就职时,必须诵读总理遗训,向国民党党旗鞠躬。“九一八”事变之后,对国民党深感失望的律师们废除了这个做法,代之以向抗日烈士致敬。
公会的执委、党员律师李时蕊因此被国民党开除出党,他所属的党支部要求司法部吊销他的律师执照。接着又传出风声,说他可能被秘密逮捕。这时候,还是律师公会立刻出面,致电国民党中央和南京政府,一边为李的清白辩护,一边申明,坚决反对秘密逮捕和审判。李时蕊安全着陆,得以继续上海的律师生涯。
律师公会对职业共同体利害的考量,超越了个人在理念和行为上的分歧。他们否决过一份要求律师学习国民党党义的提案。不久之后,这份提案的党员律师本人办案时,被上海市公安局的看守打伤,并送到南京入狱7天。律师公会照样出面,抗议政府的暴行,替他争取权益。最后,上海市公安局长被起诉。案件转移到南京审理时,当地的律师公会出面,为被打的律师提供了法律援助。
1931年1月,南京政府颁布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规定任何以破坏(或鼓动他人破坏)公共秩序、组织集会或社团、宣扬与三民主义相违背的思想而危害民国者,可以判处十五年徒刑、终身监禁乃至死刑。1936年,沈钧儒、李公朴、邹韬奋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救国会,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释放政治犯,并与中共谈判,建立统一的抗日政权。11月,救国会7名领导人被逮捕,其中有4名上海律师公会的成员沈钧儒、史良、沙千里和王造时。次年四月,“七君子”均被以《紧急治罪法》中的罪名被起诉。
1937年6月11日,案子第一次开庭。上海律师公会一共派出了21名知名律师,代表“七君子”出庭。为“七君子”辩护,对上海律师公会来说,是政治选择,也是职业行为。“七君子”中,律师占了4个,为他们辩护是法律共同体的义务,这支“上海历史上空前强大的法律辩护队”反响空前。
(作者系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