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文柱:把“根”留在家门口的调解高手
手机24小时开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知道哪儿有矛盾,何文柱立即赶赴第一现场。
57岁的何文柱是黑龙江省绥棱县司法局绥中司法所所长、绥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对于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何文柱有自己的理解。他说:“我热爱这份工作,每当处理一起起、一件件比较复杂疑难纠纷时,有一种成就感,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虽然不能直接产生生产力,而直接为生产力服务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不可小视。”
32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调解,能做到的人不多,但何文柱做到了,他不仅做到了,还因调解纠纷成功率高,替政府部门分忧解愁,也成为当地老百姓的主心骨。现在何文柱所在的绥中乡连续多年进省进京上访人数为零,矛盾全部化解在基层。十里八村的哪个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找“老何”。
何文柱所在的司法所年年被评为县级先进单位,他连续11年当选绥棱县优秀共产党员,被绥化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荣誉称号,2010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称号。
调解纠纷2000件
说何文柱是“调解高手”毫不为过。如果从1982年9月,何文柱担任司法所长算起,经他手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不下2000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300多件,调解成功率在98.3%以上。
“何文柱办事讲法律依据,他调解成功的案例,说几天都说不完。”绥中乡副书记杨立权说。
何文柱的家距离他所工作的司法所不到50米,这一距离是他特意所选。去年买房时他本可以选择买县城的楼房,但何文柱放弃了。他说老百姓有个大事小情,你离远了根本不方便。发生纠纷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别看是小矛盾,小纠纷,晚到一分钟,都有可能酿出悲剧。
要找何文柱,必须先打他的手机,因为多年来在办公室你很难找到他。何文柱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人民调解员就是群众的‘走读生’,因为矛盾的发生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我们的办公地点就是矛盾发生的第一现场。”
绥中乡养猪大户毕某某跟一家收粮点白某某为邻,一天,两家因为边界争执起来,吵得不可开交。“慢吵慢吵,做买卖最讲究的四个字是啥?和气生财嘛……”急忙奔过来的何文柱老远就开始调解,一杯茶工夫,两家握手言和了。
这些年由于国家“一免两补”政策出台后,老百姓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承包户之间土地边界纠纷呈多发趋势。据统计,近3年来何文柱调处的土地矛盾纠纷就达130余件。
调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同时,何文柱还坚持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的过程中,常常会有村民告诉何文柱,哪村哪家又用了他写的合同。
“全县土地流转、林业承包这块都在使用我的合同样本。”何文柱此言毫不夸张,很多村民在流转土地过程中都愿意找他代写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何文柱用自己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积累的经验,为各村书写了通用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成为合同范本。
仅今年春季用何文柱书写的填充式合同到外乡外地签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的不下500户,涉及土地面积超万亩,涉及标的额超过500万元。绥中乡北解村一组庞姓村民当年赴三江买地种,他谁也信不着,千里返乡让何文柱帮助写土地承包合同,回去和农场签约,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佳话。
何文柱奔走乡里,用法律服务防患于未然,仅无偿代写的法律文书,总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既间接普了法,又大大方便了百姓的需求。
一人身兼六职
如今何文柱身兼六职:司法所长、文化站站长、林业站站长、调解主任、统计助理、计生协会会长。
绥中乡乡长辛占辉这样评价何文柱:“多亏有了老何这个强人,他一人身兼六职,乡里大活儿都在他那儿。只要交给他的工作,从没给领导添麻烦,没让上级政府操过心。”
除了人民调解这个老本行,在法律援助案件上,何文柱有求必应。法律援助说起来简单,但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都离不开调解的过程。“当事人乱要,开口一百万,你得调解;为老百姓讨说法,你更要依法维权,对方不服的时候,你就得调解。”何文柱说。
近几年他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其中标的额在10万元至55万元的案件就有30余件。“事没少做,大要案没少办,涉及面比较广,服务范围超出绥棱县,可以说走出黑龙江,最远到达过山东威海、河北唐山、内蒙古。”何文柱说。
在政法战线,何文柱算是当地的一个名人。名气大了,一些不归绥中乡管,但是由绥中乡走出去的村民及家属遇到法律问题也会慕名找到何文柱。可管可不管的事,何文柱在请示领导后,领导说:“你有能力就给管管吧。”
“领导发话了,要我管我就一定尽心尽力!”仅以去年为例,何文柱办结的七起法律援助案件就为当事人和家属挽回经济损失153.2万元,家属要感谢,何文柱婉言拒绝。而每次外出何文柱都要搭上点往返路费和酒水钱,他没有丝毫怨言。
何文柱给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说挣钱把法援案件当成法律服务案件办,就按总标的额5%计算,那也是七八万元。而他分文不取,只是在百姓中攒下了一份份情意。
去年至今何文柱又先后成功处理10起比较有影响的法援大案、要案。如北解村王某某在鹤岗打工被摩托车撞死赔偿案件、克音河乡沿江村石某某在三江胜利农场种水稻骑摩托车被小车撞死赔偿的案件、本县军马场曹某某骑摩托车追尾四轮车死亡赔偿案件、宋家张某某被他人刺伤赔偿的案件、海林王某某、北解王某与李某某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海林村孙某某被骗的案件,绥中李某某在北安工地打工酒后触电身亡案件,后五村姜某某开悬耕机翻车砸伤赔偿的案件,绥化联合乡孙某某在方正县工地施工被塔吊撞伤赔偿的案件,以上这些案件就涉及标的额233.4万元。
虽然有很多机会可以赚钱,但令何文柱欣慰的是,他在百姓面前没挣过昧良心的钱,因此在当地可以说有口皆碑。百姓有个大事小情也愿意找他,有的村民甚至连抬款票据怎么写也给他打电话,征询他的意见。“这是百姓的信任,这种信任让我享用终生。”何文柱说。
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何文柱更是不分分内分外,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无论是文字材料,普法教育等项工作都亲力亲为,究竟干了多少事数也数不清。
何文柱身兼数职,兼职不兼薪,每年文字材料就有四五十万字,除了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外,何文柱还坚持积极参与家乡文化建设,改写过二人转剧本,写过长篇配乐诗朗诵,作品在县广场演出,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扎根农村谋“苦差”
自1982年9月至今,何文柱在基层司法战线摸爬滚打已经32个春秋。不过,你可能想不到,何文柱虽然全面负责一个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但至今他还是一个编外干警。
原来,在司法所扩编时,何文柱是以工代干身份从事这项工作,因而未能加入到政法专项编制。这么多年何文柱工作出色,虽然有领导关心,但其编制因政策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现任县司法局局长贯永民曾亲自找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县领导反映何文柱的情况。
“虽然副科级待遇问题没得到解决,但司法警岗位津贴,由局里给解决,解决钱多少不说,但这种情谊是我留在司法战线至今最强大的精神动力。”何文柱说他确实做了不少大事,每取得一点成绩,上面都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厚爱。以至于每次提及,何文柱都不忘感谢地方政府对他的大力支持。
何文柱的儿子现在在北京发展得不错,看何文柱年纪大了,让他到自己的企业当法律顾问,每月给一万元工资,硬是让何文柱给生生地拒绝了。
看父亲以前住了32年的平房很寒酸,何文柱的儿子汇了10万元钱让他买楼房。而在选择进城买楼住,还是在乡里买楼住的问题上,何文柱和老伴意见不一致。何文柱老伴选择进城,而何文柱不同意,不同意的理由是司法工作如果选择进城,不利于民间纠纷及时排查处理,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急难险纠纷。老伴只能默默支持他的工作,有时还当起了义务调解员。
《把根留住》这首歌是何文柱最喜欢听的歌曲。对于身边的这片热土,何文柱说他已经离不开了。“我还有3年就退休了,一定要站好这最后一班岗。只要老百姓有难求助,我就一定服好务。”此时,何文柱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马上起身,因为又有新的矛盾纠纷等待他去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