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民众支持立法禁止“分心驾驶”
近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和电子导航仪等电子产品的分心驾驶者将面临扣3分、罚167加元(约合900元人民币)的处罚。事实上,美国早对分心驾驶行为进行了立法规范。
2006年有专家对美国分心驾驶立法效果进行研究后认为,在禁止驾驶时使用手机等相关法律实施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机的情况减少了50%左右。
分心驾驶是指所有可能分散驾驶人注意力从而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美国交通部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AS)出具的一份报告显示:分心驾驶行为分为视觉分心、手动分心和认知分心三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发短信、使用移动电话、吃喝、与乘员交谈、梳妆、阅读(包括看地图)、使用导航、看视频、调试广播、CD或MP3等设备。其中,由于发短信需要驾驶人用眼、手、脑,会极大地转移驾驶人的注意力,被列为危险性最大的分心驾驶行为。
据统计,2012年,美国因分心驾驶而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为3328人,约有421000人在因分心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比2011年增加了9%。其中,驾驶时使用手机和发送短信的分心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比重最高。
为遏制分心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美国许多州分别出台法规进行了规范。据美国州长公路安全协会2013年3月的一份报告显示:加利福尼亚、康涅狄格、马里兰等1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关岛等均禁止驾驶人在驾驶时使用手持式电话,但目前还没有州立法对成年驾驶人在驾驶时使用免提式电话的行为进行禁止。
截至2013年3月,美国39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关岛和美属维京群岛均禁止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发送短信。大部分州都对驾驶人对开车时发送短信的行为予以处罚,如:阿肯色州、科罗纳多州规定对驾驶人驾驶时发送短信的行为处以50美元以上100美元以下罚款,乔治亚州对实施该行为的驾驶人处以150美元罚款,记1分。
另外,美国有的州对初犯和再犯的行为还分别施以不同罚金,如:康涅狄格州法律规定,第一次发现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用手持式电话或在移动电子设备上发送、接受和阅读短信,将被处以100美元罚款,第二次发现罚款增至150美元,如再犯则直接处以200美元罚款。有的州还将此行为入刑,如:阿拉斯加州将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发送短信的行为规定为轻罪,处以5000美元以下罚款及1年监禁。
有统计表明,美国在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20岁以下驾驶人中,有10%是因为在发生事故时正在进行收发短信或接打电话等分心驾驶行为。这个年龄阶段的驾驶人是分心驾驶的最大群体。美国因分心驾驶造成的交通伤亡事故的驾驶人群体中,20岁左右的驾驶人占到27%。
因此,美国大多数州对青少年在驾驶时使用电话或发送短信的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如加州规定,18岁以下青少年在驾驶机动车时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手机(包括手持和免提电话),在驾驶过程中使用电子无线通信设备书写、发送或读取文字信息、即时信息和电子邮件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010年,有专家对美国的分心驾驶立法在减少交通事故方面的效果进行了调查。Nikolaev等三位专家对美国纽约州62个郡在“手机禁令”实施前和实施后交通伤亡事故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对比,结果表明:“手机禁令”实施后,其中46个郡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有10个郡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因此,美国民众对通过政府立法禁止驾驶时使用手机、发送短信等分心驾驶行为的做法表示支持。例如,2012年,美国交通部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进行的一次民调显示:90%以上的人都对禁止驾驶时发送短信的法律表示支持,74%的人对禁止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的法律表示支持。
(作者为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