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拆违,消除法外之地
《温州“铁腕”拆违》系列报道续
浙江温州的“三改一拆”发端于2010年,此后3年,温州铁腕拆违,拆出了美丽新环境、发展新空间。本报曾分别以《温州“铁腕”拆违》《违建难拆,难在何处?》为题予以追踪报道。如今,温州的拆违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经验也在浙江全省推广。
温州的拆违行动,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自2013年年初开始,温州的拆违经验在浙江省开始全面推广。这一项计划时间为3年的行动,让温州的决策层压力重重。目前,温州市“三改一拆”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所谓“三改一拆”,就是指在城区中开展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
记者获悉,2014年温州市计划拆除违法建筑38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河道两侧无违建创建,60%的乡镇(街道)完成无违建创建。
“拆”出新环境
公开数据显示,从2013年年初浙江省启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至今年3月,温州共依法拆违2651万平方米,拆违总量列全省第二。
9月16日上午,由鹿城区政府、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鹿城区南汇街道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等职能部门,依法对中央绿轴公园工程200米范围内的北区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拉开中央绿轴公园鹿城段内违章建筑拆除的序幕。同日,双屿街道联合消防、供电、行政执法、双屿派出所等部门拆除上伊村反弹的违法棚屋1000多平方米,遏制了违法建筑回潮。
记者在最近的走访中还发现,曾被网友称为“最牛违建”的瓯海梧田寮东村龙霞路温州禽蛋市场东首那个5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型的临时停车场;曾是城市“脏乱差”代表的龙湾区黄石山公园,通过旧厂房改造,实现了“化腐朽为神奇”,成为温州首个姿态雕塑博物馆;鹿城区黎明工业区从原本规模小、档次低、厂房闲置日益突出的制造型工业区,通过“三改一拆”转型升级成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商务区,入驻56家东欧智库企业、22家学子创业园企业等文化创意产业……
为做好浙江“样本”,温州包括平阳、苍南等各县在2013年的基础上确立了今年“三改一拆”的目标任务,争做“无违建县”。所谓“无违建”,就是做到“三无一稳”:即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确保平安稳定。
洞头县委书记姜增尧在该县“无违建县”创建动员会议上曾表示,让我们的水更清、环境更美、群众生活更幸福,是顺应民众期盼的重大举措。苍南县2014年度“三改一拆”的工作部署是,今年将结合“四边三化”和“五水共治”工作,以“无违建”创建为重点,全面开展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居(社区)、无违建交通要道、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平阳县则表示,该县推进“三改一拆”,重中之重是无违建县创建。
温州当地媒体对拆违取得的成果这样评论,“拆”是为了更好的“建”;“破”是为了更好的“立”。“三改一拆”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的有效举措,只有做好“三改一拆”才能还市民一个全新的温州。
“钉子”背后有隐忧
尽管温州拆违如火如荼,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一些隐患仍引起当地群众担心和忧虑。最为典型的是一些地方的“钉子”仍难拔。
10月15日,记者针对持续在当地网络论坛举报“温州市永嘉县瓯北堡一工业街140—142号存在违法建筑问题”进行调查得知,这处建筑里既有合法建筑又有非法建筑。2013年1月,瓯北规划局联合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瓯北分局对这片违法建筑进行了人工拆除,但只拆除了一部分,大部分仍然未拆。瓯北规划局曾决定于2013年9月6日对剩余的全部违建进行强制拆除,但至今未动。
对此,永嘉县东瓯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胡永久说:“这个建筑比较复杂,而且合法与不合法(部分)的鉴定,我们没有这个职能,所以最后还是由县里决定。至于怎么拆,则需要依法处置。”对于一年多还没有拆的问题,永嘉县瓯北规划局副局长陈海鹏告诉记者,县住建局已经立案,还在处理之中。而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瓯北分局副局长董建明表示,这是典型的少批多占(地),“我们对这个违法建筑准备坚决予以拆除。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对该片违建进行评估。”
除了这种少批多占的“钉子户”外,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开发商在楼盘上加层出售,导致群众反映强烈。记者了解到,位于温州苍南龙港镇的兴利嘉园住宅楼就属于这种违建类型。开发商擅自在该住宅楼A、B幢楼顶加层出售,导致楼下墙体开裂、漏水。
苍南县住建局龙港分局局长刘妙河对此表示,对屋顶局部违章(违法建筑),我们在媒体报道之后第一时间,将与审批图纸不一致的部分予以拆除。
面对防不胜防的违建行为,刘妙河坦言“加强巡查力量很重要”。
面对违章(违法)建筑迟迟不能拆的问题,温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法律顾问童洪锡直言:“恐怕就是有关部门视而不见,不作为。”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对童洪锡的看法表示认同,他补充道:“能拖就拖、能遮盖就遮盖,这显示出(一些部门)存在懒政行为。”
干部带头违建须严打
“钉子”难拔,还体现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违法违建上,温州乐清市虹桥镇蒲岐北门村村支书带头违建尤为典型。
记者获悉,从去年以来,乐清市虹桥镇蒲岐北门村的部分村民陆续举报该村村支书的亲属在旧房拆建过程中存在少批多建现象。据虹桥镇住建所查明,这些违建房屋于2012年9月打桩,2013年6月竣工。共占5间宅基地,是联建公寓式住宅。审批是4层,实际却盖了7层,属于严重违法扩建。
乐清市住建局虹桥住建所所长朱孟朋对村民的举报表示认可。“‘三改一拆’全省上下如火如荼,党员干部亲属这样公然违建,这是顶风作案,影响比较恶劣。”朱孟朋说,“接下去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能拆就把它拆了。”
对于当初建的时候为何没有阻止?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副主任李辉坦言,的确存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也将对这座违法建筑进行跟踪和督办。”
记者获悉,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在今年8月给举报群众的答复中说“决定按《乐清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暂行办法》进行处理”,但至今迟迟未动。
“它(显然)是少批多建,我们要认真查处。”乐清市虹桥镇副镇长黄圣泉也如是表示。
对于(村)干部及其亲属少批多建的问题,童洪锡告诉记者,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模范地遵从法律政策,自己不搞违建,还要促使亲属不搞违建。一旦出现违建后,有关部门的执法应该一视同仁。陈一来律师更是直言:“在这里我们看到权力被滥用,以权谋私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有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作出相应的拆除措施,此举有损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所以,这类党员干部要严查严打。”
10月26日,温州电视台《人民问政》栏目将上述顶风作案的违法违建者曝光至今,违章建筑仍未拆除。
执法者违法必严惩
上述专家表示,“三改一拆”须有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拆违的考核问责机制,对那些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失职行为要坚决追责处理,对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更要严惩。
10月底,温州公开审理了乐清市住建局一副队长周某在执行拆违期间受贿案件,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此举给执法者敲响了警钟。
乐清市人民法院查明的周某受贿事实共有两起,均发生在2010年11月他被任命为乐清市住建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北白象中队副中队长,负责监督查处北白象辖区内200平方米以上公建项目的违章违规情况期间。
徐某等人是行贿者之一。2007年开始,徐某等人陆续承建乐清市北白象镇前西岑村安置房项目和北白象镇白象村综合办公楼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建设等问题。2011年初,周某发现问题后多次当场要求立即停建。为得到周某关照,徐某托人问了周某的银行账号,分别于2012年3月19日和7月29日,分两次每次均通过银行存款的方式送给周某人民币20万元,合计人民币40万元。收了钱后,周某对徐某的两个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3年,该两项目顺利完工。
北白象镇金炉村铁皮市场的公建项目也在周某的管辖范围内,他曾多次强拆部分住户的扩建房屋。2013年7月至10月,金某、黄某等18名住户商量决定共同出资送财物给周某,以得到周某对联建房扩建项目的关照,后他们共分4次送周某共计5万元现金和14万元烟酒卡,周某均予以收受。
2013年底,乐清市住建局领导多次找周某约谈。周某担心东窗事发,害怕罪行暴露,先是在今年2月中旬前,直接退回了18名住户送的财物。至于徐某送的40万元,周某却以做假借款来填平账目,但最终伎俩败露。
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周某家属主动向法院退清赃款40万元。
乐清市法院经审理,认定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周某系初犯,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表现深刻,已退清了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温州拆违,没有法外之地。
(温州电视台记者肖波、温州广播电视报记者伍善桥对本文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