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腾车主起诉质检总局不满召回方案

1116日,已有577名速腾车主委托京师律所起诉国家质检总局。针对一汽大众新速腾车后纵臂断裂一事,代理该案的律师之一张立军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一汽大众至今只发出了召回公告,而质检总局的职责是监督管理,评估并发表公告,但在速腾案件中,并没有评估公告,属于怠于履行职责。目前已将诉讼材料提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77名车主诉

国家质检总局怠于履责

今年8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将正式对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进行调查。1015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并于1017日发布了召回公告称:“自201522日起,将在中国召回装配了耦合杆式后悬架的563605辆一汽大众新速腾和17485辆大众进口汽车甲壳虫汽车。”召回方案为“在装配有耦合杆式后悬架的纵臂上加装金属衬板”,该金属衬板的作用为“如果纵臂发生意外断裂,金属衬板可以保证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并会发出持续的警示噪音”。

对此,大众速腾维权团团长王旭律师称,该公告发布后国家质检总局怠于履行对召回方案的效果组织专家评估的职责,至今未给公众合理的解释。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规定,召回缺陷汽车的目的是消除缺陷,而大众的召回方案并没有消除新速腾后悬架断裂缺陷,其召回公告不符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条例》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一份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召回方案未进行阻止,反而予以备案,显然对该召回公告未尽到审核的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王旭说。

此外,王旭透露,在向北京一中院提交起诉书之后,国家质检总局联系了律所,希望私下调解此事,但是律所拒绝了调解请求。在577位车主中,车后纵臂完全断裂的就有2例,两名车主均反映行驶过程没有发生任何撞击。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联系上其中一位昆明车主张文秀,她向记者介绍称,她的车买了一年零5天,去年930日车子准备进入高速时,后悬架突然断裂,事前并未发生撞击。“当时车往右偏移,我赶紧打电话给4S店,他们过来处理说是车后悬架断裂,可以更换新悬架。”张文秀说,她本打算国庆长假开车出去旅游,但惊险的一幕让她不敢再开。4S店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换成非独立式后悬架,而她的诉求是要求退车,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车子至今还在4S店。

王旭表示,大多数车主都只要求别在高速上发生断裂,哪怕更换非独立式后悬架,而10%的车主要求换车。

车主无足够证据

证明质量或设计缺陷

此前,一汽大众方面一直公开表示,使用非独立悬挂的这款新速腾车不存在安全问题。他们同时指出,目前在所有车主中已经发生断裂的有55例,而这些汽车后悬架都受到了来自后方或者后侧方撞击。然而,该案的关键问题是能否有权威机构提供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

在美国,国家出钱成立第三方鉴定机构,由第三方出鉴定报告,但是,我国无真正的第三方来评估,王旭表示,如果一汽大众能够拿出一个为消费者负责的解决方案,最好还是通过非诉途径解决。

那么是否已经联系第三方鉴定机构?“已联系100家鉴定机构表示可测试,但是不能出鉴定报告,同时已经委托国外机构鉴定,但对于国外鉴定机构的鉴定效力正在与法院沟通。”王旭说。

根据产品质量规定,产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本案属于主动召回。在王旭看来,本次主动召回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因为召回无非是更换、修理,不存在打补丁的方式。但是这种打补丁的方案公布后,也需要专家认证,打补丁方案在技术角度也是空白,一汽大众一直不承认产品存在问题。

目前,针对众多车主的起诉,一汽大众没有发布任何回复。国家质检总局111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公告,称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已要求一汽大众进一步提交召回措施的技术论证材料。

下一步律师们将采取什么方法为车主维权?

王旭表示,起诉后,若法院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他们会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国家质检总局申请速腾车为不合格产品,为此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而且此次代理诉讼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