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右中旗检察院“多维立体”救助刑事被害人
“检察官帮了我们大忙了,要是没有他们,这个家根本撑不下来!”
2014年11月2日,记者在内蒙古科右中旗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利用“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的蒙古族当事人陈柏林对记者说。
2013年2月24日,陈柏林的弟弟其林,因为与前妻包桂英协商复婚不成将其杀害,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家中丢下年仅11岁的特日格乐及其年近七旬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难以维系。
该起案件发生在科右中旗最南端、最贫困的地区,该地区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案件发生后,周边部分人以一种看待“杀人犯的母亲、杀人犯的儿子”的眼光去看待这祖孙俩,年仅11岁的特日格乐及其奶奶受尽了街坊邻里的指指点点,祖孙俩生活无依,出现了消极厌世的心理。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科右中旗检察院立即启用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对祖孙二人伸出援助之手。2013年至今,该院多次到当事人家中,送去了救助金、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通过“经济救助、协调帮扶、心理疏导与爱心救助”多管齐下的立体救助模式,不仅解决了祖孙俩的生计问题、更将其“从消极厌世、仇世”的心理疏导出来;教育感化了正在服刑的罪犯其林,使其安心改造。同时,以实际行动感动了特日格乐所在社区群众及其同学。
据了解,为进一步化解矛盾、保护刑事案件弱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2013年9月,科右中旗检察院结合本旗刑事被害人救助及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客观需要,积极与科右中旗人民政府、旗财政局协调,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
该基金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吸纳民政帮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捐助,由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科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科右中旗检察院控申科牵头,整合联席单位职能作用,分别成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内、外联席”小组,为刑事被害人提供“多维立体”的一站式救助服务。
2014年以来,该院控申科受理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起,通过救助,化解缠访事件1起,化解群访事件2起,有效抚慰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受伤的心灵,彰显了检察执法对刑事被害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