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着力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

日前,第九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本届论坛以“促进东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与法律研究”为主题,围绕生产型、生活型、消费型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政策和法律问题展开,凸显了法学研究服务于法治实践的理念。

据了解,东北法治论坛在三省一区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已成功举办八届。论坛已成为东北地区汇聚法学法律人才、凝聚智力优势、交流法学成果的一个重要平台,而这一切的成果离不开辽宁省法学会多年来的组织和影响。

地方法学会应结合实际搞研究

谈及地方法学会应该如何发展?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院国强一直强调,“地方法学会应当立足当地为当地服务,把我们研究的问题和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围绕他们制定的发展方向去研究。”

他认为,辽宁省法学会作为地方性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研究的方向不同。“中国法学会研究的东西好多都是基础性的,全国优秀的专家、学者都在中国法学会,所以中国法学会做基础理论研究、重大理论研究。地方法学会达不到这一点。”

院国强认为地方法学会只有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才有生命力,才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法学会才能蓬勃发展。

区域性法治论坛必须更有针对性

“东北法治论坛”以“促进东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与法律研究”为主题,紧紧围绕辽宁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

据院国强介绍,确定此主题,是因为辽宁省委、省政府包括今年省政府的1号文件都涉及到“推进辽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业委专门做这方面的工作,他们有具体的想法、计划,给我们辽宁省法学会很大的支持。”院国强认为,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给予本次论坛很大的帮助。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院国强认为,论坛中的政策法规建议都是法学会组织实地考察和调研的结果。

多年来辽宁省法学会做调研都保有一个习惯,组成人员包括了省法学会里面的领导、相关实务部门的领导以及专家学者。

调研组除了在省里各市区做调研,有需要时也去省外调研。“我们去福建调研时,福建省法学会专门请来了现代物流业发展方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给我们详细介绍了福建省物流业发展情况,物流业立法的过程以及立法当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式,对我们很有启发。”

院国强带领的“现代旅游业”政策法规调研小组,有法学会的负责同志,旅游局政策法规处两位同志,省里一位专门研究旅游的学院院长,以及一位专门研究法学的教授。他们一起到辽宁省各个市区召开座谈会,然后实地考察。

最开始,“现代旅游业”的调研范围划定到整个东三省。后来辽宁省旅游局的领导认为先立足于辽宁,先把辽宁做好,这样对其他两个省都有“辐射和借鉴作用”。

说到辽宁省法学会对实务部门的贡献,院国强说:“2013年是围绕城镇化做的,城镇化建设中的政策法律问题,原辽宁省长在任时对我们当时的建议都有批示,然后下达给有关部门。”

院国强介绍,这几年辽宁省法学会做过土地流转,包括李克强总理在辽宁担任省委书记的时候提出的“三大战略”都做过辽宁省法治论坛的主题。

辽宁法学会都对其进行过专项研究,而且其中的“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研究,辽宁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把它上升为省委开放办的研究项目。辽宁省内主要领导到会亲自作主旨报告,论坛召开时把各市负责对外开放的主管领导都请过去参加会议,以了解辽宁省对外开放面临的政策法律问题。

辽宁省法学会还参与辽宁省人大相关法律的起草工作。2010929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法学会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