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核心是推进依宪治军

111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一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主题为“宪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常务副会长莫纪宏,副会长王磊,秘书长齐小力等人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军事科学院军制部原部长雷渊深少将以及军界法律研究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并发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丛文胜主持。

据了解,该委员会于1018日刚刚成立,这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继学术委员会、宪法学教学与研究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委员会之后成立的第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会的委员以全国宪法学者为主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原军事科学院研究员丛文胜担任中心主任。

该委员会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法治理念,在宪法学界倡导和推进关注国防与军队法治发展,深化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拓宽宪法学研究和学科建设领域,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韩大元在会议致辞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应该包括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代化,军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虽然处于特殊地位,但军队在作出重大决策的时候应该听取军事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军事法规的地位和质量。

雷渊深少将认为,这次研讨会举办的时间非常好,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的地位提到了最高的位置,也把宪法的地位推到了最高,这给法学研究带来一定的压力。他认为“有军必有法,无法不成军”,宪法是国防建设和军队法律法规的根本依据。经过对《宪法》的仔细研究,他认为《宪法》至少在十个方面对军队建设作出了规定,他在会上作了具体陈述,并得到与会专家的一直赞同。

丛文胜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充分体现了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将治党治国治军一体推进的战略部署,在我国的军事法制建设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他看来,从加强军事法制建设、完善军事法规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不仅是一个文字表述的改变和调整领域及内涵的变化,而是一个质的提升,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飞跃,必将会对我国的国防和军队法制化建设带来深远的影响,加快实现党的强军目标,建设成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型法治化人民军队。

丛文胜强调,法治核心是宪法之治,如果从依法治国发展到依宪治国,从依法执政发展到依宪执政,那么按照治国治党治军一体推进的战略部署,治军必然要上升到依宪治军。依法治国和实行法治的最高法律依据是宪法,国家的最高法律核心是宪法,要以宪法为核心建立健全法治中国语义下的法律体系,是全方位地突出体现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丛文胜指出,突出将治军与治党和治国作为三项重大任务,这种在法治的总体布局中,将三者并列的提法和表述是首次出现,充分体现了治军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他认为,鉴于治军是与治党治国一体推进的,必须同样要以宪法实施为重点,以宪法为治军的最高法律依据,将宪法作为实现依法治军的基本遵循。宪法是依法治军之本、之基,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依宪治军。“依宪治军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在一些学者提出要遵循宪法加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监督,遏制腐败现象时,丛文胜强调“军队的腐败损害的是长城,是我们得以生存的大厦的根基”,因此这也是军队法治化建设要解决的对权力有效制约的重点问题。

研讨结束后,丛文胜总结指出,专业委员会的首次研讨活动,实现了全国宪法与军事法学界在国防与军队建设领域法治化专题的军地对话,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对深入贯彻和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意义重大,并表示今后委员会将以课题的形式开展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基本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