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装上“瞄准镜”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在夯实立案、审判、执行三大基石的同时,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确保将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
2012年以来,东胜区法院年均受案15080件,服判息诉率为96.05%,调撤率为70%,以公正高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自治区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鄂尔多斯市文明单位、东胜区实绩突出单位、东胜区城市建设有功单位、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称号。
畅通渠道 倾听群众呼声
近年来,东胜区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减轻当事人负担;开展诉前导诉,方便当事人立案;强化诉前调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彰显人文关怀,畅通民意表达;倡导诉讼文化建设,提升服务层次,为当地群众提供多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司法服务。
为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院制定了《关于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的实施细则》,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追索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案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因人身损害住院急需赔偿案件等五类案件优先审查、当日立案、当日分流。
对于路途遥远、经济条件和自身身体状况差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还建立了电话预立案工作机制。当事人可通过电话与立案庭的法官对话,立案庭法官在审查后给予答复,并约定办理诉讼手续时间。此外,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庭可以采取上门立案的方式,在当事人家中办理起诉或上诉手续。
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诉讼服务,该院分别在东胜区位于城东、城中、城西的蒙欣社区、吉劳庆社区和新园社区设立了3个法院驻街道办事处矛盾调处中心,由法院退休老党员、老庭长和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同时在小区内设置了法院便民为民服务窗口,还在办公室内设置了法院工作人员公示栏和社区案件办理流程,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
截至8月,诉讼服务中心累计导诉9500余人次,查询案件进度3200余件,代收诉讼材料2600余件,为当事人约见法官650余次,电话立案122件,上门立案36件,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
立足审判 维护和谐稳定
为了提升审判质效,东胜区法院先后修改、完善、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逐一制定运行模式和操作办法,以责任、绩效和奖惩来挖掘和激发审判人员的潜力。
该院构建了由院党组、审委会、专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考核管理,庭室直接管理和承办人自主管理组成的审判层级管理体系。在审委会下设立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和执行专业委员会。截至目前,该院共召开审判专委会会议58次,研究讨论案件585件。
针对涉诉信访,该院建立了“院长负总责、审判执行组织终身负责、分管领导和信访职能部门日常化解”的信访案件分级负责体系,实行了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现了一般性化解与“一案一策”的协调统一。
该院严格落实违法审判执行和错案责任追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庭审观摩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工作。截至8月,共庭审观摩162次,评选出优秀观摩庭22次;共评查案件5856件,合格率为100%,抽查案件合格率也达到了99%;组织评查裁判文书3450份,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220份。
共同协商 化解执行难题
为了破解执行难瓶颈,该院在审判委员会下设执行专委会,定期召集12名审判执行骨干参会,借助群体智慧推动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由市中院牵头,抽调各旗区法院执行骨干成立特别执行行动队,专门审理案件标的大、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的骨头案。
截至8月,该院已执结各类案件362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00348.691万元,实际执行率77.9%。执行专委会已召开会议22次,解决了530余起疑难执行案件,特别执行行动队共受理疑难执行案件320件,执结192件。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老赖”问题,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901件次,司法拘留85人次,对48名“老赖”进行诚信惩戒和媒体曝光。
针对涉民生案件,特别是针对房屋回迁重点民生案件急剧增加的现状,该院专门成立了建筑纠纷审判庭,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裁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筑纠纷法庭自2013年成立以来,共解决房地产纠纷1800余批次,涉案业主3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