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的学校

 

日前,本社记者陆续接到山西省临汾市多名学生家长举报反映,已经开办了12年的民办学校——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占用的土地被当地法院查封,致使数十名老师无学可教,700多名学生无学可上。

记者前往当地调查了解到,2014529日,学生们正在做课间操,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执法人员在学校大门外墙上贴出一份查封学校占地及地面附着物的公告。事发现场,学校保安人员及老师和执法人员发生了短暂冲突,不明情况的学生和家长对此事十分担忧。

公告显示,临汾市尧都区育红路土地证号为临(尧)国用200714260133020013025966.51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附着物,财产名称为“房地产”。

学校教育用地缘何变成了“房地产”?

在调查过程中,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负责人张某告诉记者,该学校于1998年经原临汾市计委(现临汾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办。2002年,为扩大学校规模,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委托姚学亮(系创办人女婿)购买土地并办理手续,但姚学亮将买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未办理过户手续。随后,该学校在购买的89亩土地上,修建了占地39亩的4栋教学楼和其他教学设施。

对于该校教学楼的房产手续,张某表示一直没有办理。

2007年,姚学亮又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将该上述89亩土地由教育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并以投资入股形式将此地入股于临汾市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绿岛公司”),成为公司大股东。此后,姚学亮又于2009118日和2013828日分两次将其名下股权全部转让给临汾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耿某。同时,绿岛公司也在20131018日完成股东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民办学校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师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关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的材料。

既然上述地块早在2007年已经变更了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也归属绿岛公司,为何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依然能在此办学呢?在没有教学用地,也没有相关土地租赁协议的情况下,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实际上已经不具备办学条件。那么,该校是如何通过教育主管单位每年一次审批的呢?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临汾市教育局又是如何对该校进行年检的呢?

记者就此采访临汾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杨科长时,他告诉记者,因管理档案负责人请假不在,无法看到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的年检报告。杨科长进一步解释,“法院贴出公告后,我们才得知学校的情况”。

但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临汾市教育局仍为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换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2014315日—2017315日)。该学校负责人张某还给记者提供了2010年至2013年学校向临汾市教育局申报的年检报告材料,这份报告中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中,也没有该校所占土地的任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