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重拳”治理工程质量
今后两年,住建部将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从法律、制度层面实施重点监管,以期彻底解决工程质量的顽疾问题。
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网站首次曝光的9起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令众多网友眼前一亮。
此次曝光案例中,包括违法违规施工单位名称、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一目了然。
第一批上了黑名单的有河北中建工程有限公司、辽宁东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施工单位,上述单位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基本涵盖了当前工程质量中存在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建筑用钢筋、混凝土等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主要问题。
这些案例是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察组今年9月对部分省市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而今后这种曝光将成为一种常态。
2014年9月,住建部正式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出重拳、动真格全面治理工程质量问题,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市场违法行为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上述施工单位在本省(自治区)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住建部。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曝光力度,对查处、曝光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住建部将对各地查处、曝光情况进行督办。
工程质量事关民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中央领导也多次就此作出过重要批示,在各方的努力下,如今,我国工程质量水平呈“总体受控,稳中有升”的态势。
质量事故大大减少,这点从住建部提供的一组数字就可以看出端倪。在上世纪80年代,全国整体房屋垮塌,大概每三天要发生一起;到了上世纪90年代,全国每年这个数字就下降到个位数,不到10起,一般是6-7起。进入新世纪以来,个别有发生,但是是极少的个案。
与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相对应的是,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普遍提升,一些重大工程的质量水平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正在建设的深圳平安大厦、天津117大厦、上海中心,都超过了600米。还有鸟巢、世博馆、三峡水利工程、青藏铁路等一大批重大工程,都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尽管如此,工程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目前个别工程质量还存在着低下的问题。诸如近些年因混凝土质量导致保障房拆除的也有,“瘦身钢筋”“粉末砖头”、不合格海沙的使用,都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一定的问题。住房渗漏、裂缝、保温的问题,门窗关闭不严的问题,仍比较普遍,也影响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9月初,住建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据了解,这次电话会议从中央一直开到了县,有1400多个分会场,共有5万多人参加会议,规模和力度空前。
为配合这次行动,9月26日上午,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倪虹,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还就两年行动的具体安排、情况和背景等在国新办举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发布会。
法律法规日益完善
在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称两年治理行动重点是抓6件事:即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这六支利剑从不同角度锁定行动目标,全都指向工程质量问题的核心要害,确保工程质量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
“建筑市场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行为是多年的顽疾,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隐患,也存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年来我们感到这些问题有点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到了非下狠手治理不可的地步。”关于工程质量的核心要害问题,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如此解释。
然而此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转包、违法分包还有挂靠缺乏可操作性。而根据统计显示,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里面,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这次启动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后,住建部着重从查处办法,还有部令的修订做文章。重新制定了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的认定查处办法,明确了什么叫转包,什么叫违法分包,什么叫挂靠,还有违法发包。这4种情形,比如说在违法分包当中列了8种情形,挂靠列了8种情形,还有转包是7种情形,违法分包是8种情形,在文件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上可以明确地确定。
同时,住建部对建设部原来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124号令进行了修订,变成了现在的19号令。
在处罚上住建部对部令进行了修订,有了新的规定。原来的部令,处罚是1万至3万元,这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上升到有的是工程合同额的0.5%至1%,有的到2%至4%,不再是1万至3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众所周知,对企业来说,最怕资质给取消或者降低,也怕不允许它投标承揽新的任务。对个人来说,怕注册和执业方面给予限制。
因此,除了处罚以外,住建部还制定了行政措施,用行政措施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遏制。
对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发现一次,就在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新的任务。如果第二次发现,就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的任务,禁止它投标。如果第三次发现,就直接降低它的资质等级。
对个人来说,如果发现个人有挂靠、卖证,就吊销,5年以内不允许再注册,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日益完善。关于工程质量的法规,是“一法两条例”,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住建部还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包括质量监督、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质量保修、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十多部。
从标准规范上来说,目前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面就颁布了2400多项工程建设标准,还颁布了600多项工程建设的标准设计,这还不包括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标准。完全可以做到,处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问题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监管力度前所未有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是全国建筑市场范围内的顽疾。
在这次“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中,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倪虹表示,住建部这次真正下了狠心,监管力度也是前所未有。
按部署,其中9-10月份,住建部要求企业自查自纠,除去有严重事故的,自查、自纠了,就不再给予处罚。
“从11月份开始就不是自查自纠就能解决了,等到政府查出来了,肯定就要处罚了,还要采取一些行政措施。”倪虹说。
为了能真正查到问题,此次住建部要求所有市、县,每4个月必须把所在地的工程项目全部排查一遍,要求省级部门每半年督察一次,部里也将每半年督察一次。督察形式不仅是集中、大规模地开展督察,还将建立专家库,准备不定期的、不定时的,也不通知、不打招呼的到各地巡检,直至真正查到问题。
在谈到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上,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强调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监督检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有效手段。”曾宪新说。近些年,住建部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在检查的方式上,也不断地完善,重点采取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目的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检查组都会发出“执法建议书”,并责成限期整改,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
令人欣喜的是,两年行动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实施重点监管。
此外,住建部还将建设人员库、企业库、工程项目库等诚信体系。这是一个全国联网的诚信体系,打开数据库,项目是什么状态,人员是否在岗,是不是这家企业在干,有没有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一览无遗,以此作为治理工程质量实实在在的抓手。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近几年媒体对工程质量有很多报道,特别是保障房也发生过严重的质量问题,这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看来,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为此住建部表示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上,住建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包括施工公示牌,住宅质量有分户验收制度,建成后的永久性标牌制度,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督办、通报制度,还有质量承诺制度、信息档案制度等等。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部里定期进行通报,并要求地方对调查处理的结果,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也要及时向社会进行曝光。
关于工程质量个人责任,住建部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不管该人是退休还是离开原单位,都要依法追责。
这包括工程开工以前,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竣工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明确五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责任主体,不仅企业名字要刻上去,项目负责人的名字也要刻在这个标牌上。以上这些文件、个人承诺书都要进入城建档案,发生事故终身追究。
部里还专门制定了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追究办法,并建立了质量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等三项制度。
五方主体就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5个项目负责人对这个工程质量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者严重的质量问题,首先就要追究这5个人的责任,包括诚信责任、执业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诚信责任就是发生问题以后,不良行为要记入档案,向社会曝光,列入黑名单;执业责任,就是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有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还有行政职务,要受到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是对这5个项目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并不免除企业法人和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他们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住建部工程治理两年行动一经启动,带给社会公众诸多期待。而在回答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提问时,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两年行动全面推开的同时,将在各地选取1至2个城市作为本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先行城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