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
——记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刚刚成立1年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的检察官们,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全新的办案理念、人性化的帮教措施、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创立了独具特色的未检工作模式。2014年1月,兰州市检察院被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单位”。
更新理念,推行一体化模式
2013年兰州市检察院未检处成立后,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建设,并督促8个县区院设立独立的未检机构、专门办案组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案多、人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全处干警加班加点全面审查、吃透案件,正确把握宽严幅度,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1年多以来全市不捕率、不诉率均高于全省的平均比率。在甘肃省的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刚柔并济,实现专业化模式
未检处的同志们坚持刚柔并举、宽严相济。在工作中推行多项举措,促进案件快速办理。指导全市8个县区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装了“防护栏”。
2013年6月,兰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外省犯罪嫌疑人卫某涉嫌运输毒品案时,首次将合适成年人请到看守所全程参与提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年多以来,兰州市未检部门自行或委托公安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做社会调查报告387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0人,分案起诉86人,安排301名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亲情会见,邀请41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为231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312名情节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提出了较轻刑罚和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8%。
在推行多项措施的同时落实两项制度。一是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例如在审查安宁区检察院提请对孙某等12人抢劫案件中被批捕的8人延长羁押期限时,发现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均已查清,系在校学生,有悔罪表现,具备监护条件的不予批准延押,便及时向公安机关发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书。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尽可能缩短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期限。二是实行亲情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审前,先让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待其情绪稳定后,再行提审,促使其真诚悔罪。1年多以来累计为301名涉罪未成年人安排亲情会见,起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良好作用。
形式多样,打造特色模式
该院未检处在认真办案的同时,还指导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创新预防青少年犯罪载体,与兰州市西北中学共同投资10万元建成了西北首屈一指的“兰州市青少年思想教育基地”。基地建成后,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省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莅临参观指导。教育部门、社区多次组织中小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到基地参观学习。基地所在西北中学无一名学生违法犯罪。
未检工作任重道远,未检人的责任重于泰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的检察官们正以他们饱满的热情在未检岗位上奉献着自己无悔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