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生:刑辩“绝处逢生”
从死刑到无罪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对念斌案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当时张燕生充满绝望之情,在“第三届刑辩论坛”上,她以《刑辩的绝境》为题抒发长期以来的压抑。
4年后,张燕生得到意料之外的莫大安慰——经历6年司法拉锯,念斌最终被无罪释放。她感慨不已,“每一次司法的进步,都将念斌从刀口救下。”
8月22日,最高法院批准念斌案第6次延审的最后一天,从头到尾参与了这起案件的法庭辩护、证据收集、邀请专家分析等工作的北京律师张燕生没有出现在宣判现场。
上午9点10分,张燕生的电话响起来,是念斌的姐姐念建兰打过来的。
电话接通后,念建兰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地哭。本来就信心不足的张燕生,心里“咯噔”一下。
“难道又是死刑?”
这些年来,每次宣判死刑时,念建兰都像疯了一样,边骂边哭,每一次,都让张燕生忍不住落泪。
“到底是什么结果?是死刑吗?”张燕生急切地追问。
早在10天之前,她在参加“炜横职务犯罪研究论坛”时就曾表示:“法院能不能宣判无罪,我依然不知道,这个案件最终会判什么结果我是没有信心的。”
但是这次,结果出人意料。
“不是,念斌出来了,当庭释放了。”念建兰哽咽着说。
这个历经8年,8次审理,10次开庭,被告人念斌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的离奇案件,结果来得有点突然。
通话后仅10分钟,网络上、微信朋友圈里开始充满念斌被判无罪的信息。
张燕生的朋友们,以各种方式向她表达祝贺。
“这是无罪推定理念的胜利,法治的胜利。事实再一次证明,要建构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没有律师是不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国家法官学院年过八旬的张泗汉教授,第一时间在他的朋友圈发出感慨。
从8月22日起,张燕生繁忙起来。连续3天,她一直忙于接待来访求助者和记者采访。只有到了深夜,她才能趁机到楼下散散步,散散心。
疲惫不堪的张燕生,很是苦恼。“这个案子绝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不希望大家把目光集中在我身上。”在张燕生的内心里,念斌案之所以能够成功,与律师的团结,与中国的司法进步密不可分。
不仅如此,她还认为“要表扬法官,鼓励他们纠正冤案”。
福建高院作出这一无罪判决,同样要面临巨大压力。
采访过该案的记者张国栋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回忆,福建高院一庭长曾明确告诉他,很多人认为该案是律师死磕的结果,也有认为是给院长送了“红薯”,其实更大的阻力是一旦判无罪就要追究责任,要顶住公安和检察院的压力。
这正是念斌案演变为“拉锯战”的重要原因。
疑点,介入
时光倒流到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的一个门脸房内,念斌的邻居丁云虾与房东陈炎娇一块吃晚饭。
晚上10点左右,丁云虾家里一片忙乱,10岁大的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相继出现腹痛、头疼、呕吐和抽搐等症状。送往平潭县医院后,小孩被诊断为食物中毒。经医生抢救无效,两小孩分别于凌晨2点和5点死亡。
此时的念斌,还是食杂店的店主。看见丁云虾的小孩中毒后,念斌赶紧帮忙叫车送医院抢救,后半夜见丁家没有回来人,还帮把丁家的水果摊收拾好。
两个孩子死亡后,医院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向卫生防疫站通报了此事。公安人员在当日6点就赶到现场,认定是人为投毒,并当场作出刑事立案的决定。
但是,到底是什么中毒?在哪发生?一概不知。
2006年8月7日,警方在证据“确凿”之后,带走了刚过而立之年的念斌。次日,念斌“交代了作案经过”。
据警方提供的案卷资料,念斌投毒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对面的人到他这儿买烟,问了价格没买,后到他邻居的店里买,抢了念斌生意,因此怀恨在心,想教训一下丁云虾,遂于次日凌晨将鼠药投入邻居家的铝壶中。
2006年8月10日,公安人员去查封念斌的食杂店,并当着百余名村民的面,宣布投毒案告破,凶手是念斌。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
念斌当庭翻供,并提起上诉。他声称没有投毒,口供是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出来的。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闻讯,匆匆赶到了法院,拟好上诉状让念斌签字。上诉状送至福州市中院后,念建兰便坐火车赶至北京。
念斌案一审后仅几天时间,张燕生接到念建兰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念建兰焦急万分。张燕生不停地安慰念建兰,让她先把判决书拿出来,看看是否存在问题。
拿到判决书后,张燕生马上就发现了疑点:侦查人员称念斌投毒在水壶里,但检验报告只提水壶里的水,却不提水壶。
直觉告诉张燕生,水壶里可能没有查出有毒物质,此案必有蹊跷。
彼时,张燕生决定介入。
悲观或绝望
2008年2月中下旬的一天,看守所里,张燕生第一次见到了念斌。
刚被判死刑的念斌,表情麻木,悲观绝望。
此时的念斌对律师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但与律师谈话时,他坚决地否认了自己投毒,坚称自己是受到了刑讯逼供,痛不欲生,才做了有罪的供述。
走出看守所后,张燕生决定发挥“技术派”律师的优势,详细研究这个案件。
“在这个案件上,我走的是技术派路线。”张燕生对社会上给她戴的“死磕派”“老派”等帽子并没有在意。
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与分析,漏洞越来越多。
张燕生发现,按照有罪的供述,所有现场呈现出的情况跟念斌供述的完全不能吻合。
比如,念斌说过的所有走过的路线都没有检出毒物;念斌说用娃哈哈矿泉水瓶子,根本就没有找到。
“这个案件应该说所有的地方,包括作案时间,还有证人证言,明显是修改出来的。”张燕生说。
随着案件的进展,张燕生发现造假的地方越来越多。
有件事的发生,甚至令张燕生对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产生了质疑。她发现,警方检验的死者的心血、尿液,是用实验室里浓度最高标准的氟乙酸盐做的。
“大家都说它是科学,实际上它真的不是科学,这些搞技术的人员依然可以造假的。”张燕生对鉴定更加失望了。
随后,张燕生又发现,在死者的胃溶物内也进行了检验,都没有检出毒物,只是食物中毒。
造假还远不止于此:8月10日凌晨高压锅还在案发现场,但是8月9日警方就已经做出高压锅检出毒物的报告;门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毒物,但警方对此做了一个报告,倾向于检出氟乙酸盐。
张燕生认为,这个案件完全是由公安局造假造出来的。
“背后为什么造假,真相还不太清楚。这个案件从头到脚都是在造假,几乎所有的细节,每一个环节都是在造假。”张燕生说。
靠着扎实的技术路线,张燕生发现了一系列漏洞。她本以为法院会改判,却不承想法院丝毫不顾这些造假的事实。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这给张燕生当头一棒。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凭借精湛的辩护技能和技艺,抽丝剥茧认真仔细地办案,一定能发现问题获得辩护的成功。”在同年7月,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三届刑辩论坛”上,张燕生以《刑辩的绝境》为题抒发自己长期以来的压抑。
她的演讲充分表露了彼时的绝望心态。
“职业道德只是一个被人赞美的虚拟的外壳,事实上它与案件的结果没有必然联系,刑事辩护实际进入了一种绝境之中。”她愤然地说。
团结与坚持
屡判死刑,念建兰没有放弃,但她担心律师会坚持不住。
念建兰找到张燕生说:“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请您为我弟弟伸冤。”
“你放心,我就是垫钱,也要帮你办这个案子,我不会放弃的。”张燕生回答她。
念建兰的痛苦与念斌的冤屈,让张燕生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让她退缩。就这样她坚持了6年。
“我当时就是想,这个案子有可能打不下来,(但)我这一辈子也要替他伸冤。”张燕生坦言,这种案子一生也做不了几个。
“我希望把这个案子做好,做到极致,况且还能救人一命,我觉得我就值了。”张燕生说。
事实上,自2008年接手念斌案后,张燕生从头到尾参与了这起案件的法庭辩护、证据收集、邀请专家分析等,在很多公开场合,她以念斌案作为案例,表达自己对法治的渴望。
从2010年起,张燕生发誓在念斌案上要“死磕到底”,费用也从开始的10万到最后免费,甚至连来回路费都自付。
随着案件离奇曲折的进展,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士参与到这个案件当中。
2012年,北京曾举行了一次念斌案论证会,中国众多重量级专家和律师均到场。同年8月,陈有西、钱列阳、李肖霖、朱明勇、杨金柱、张青松、斯伟江等30多位知名律师组成念斌案律师团,援助此案。
2013年7月,福建高院再次对念斌案进行审理。张燕生、李肖霖、张青松、斯伟江都是念斌案的出庭律师。
庭审当天,法院外被害人亲属多人身披特制黄色挂袍,在法院门口一字排开,打出横幅骂张燕生“要得癌症”,骂她的助理公孙雪律师“嫁不出去”。
有人把这些律师称为“死磕派”。但张燕生认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坚持。
在张燕生看来,念斌这样一个不被重视的小案件,能成为举国关注的案件,离不开众多律师的加入和坚持。
“现在对死磕律师褒贬不一,但我是很赞扬的。他们都很年轻,充满活力。”张燕生说。
张燕生希望,通过此案,律师在司法实践当中,能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果律师说什么都不听,还要律师干什么。”张燕生想起当初念斌案的判决结果时,仍愤愤不平。
但让她内心诚惶诚恐的是,媒体报道、舆论关注都聚焦在她一个人身上。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全国法律人的合力形成的,任何一个个人都无法达到的。如果没有众多律师的帮忙、没有舆论、没有法官、没有司法改革,我还处在绝境中。”张燕生说。
“律师团队这种互助,是令我特别感动的。”张燕生表示,现在正义到来时,她一定要退场,并在考虑以后是否还接着办案。
死刑到无罪
2006年,全国正处于命案必破的环境下。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莹看来,念斌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命案必破”的案子。
这种环境下,“宁可造假案也要破,追求的不是真相,而是破案,只要是破案,是不是追求了真相公安局是不管的。”王莹说。
“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是冤案侦查阶段就结掉,检察院认为是冤案它能纠正的话起诉阶段就结掉,如果法院也不同意有罪的话法院也宣告无罪,冤案就不会出现。”张燕生说。
当福建高院宣判念斌无罪的时候,曾一度绝望地认为刑辩已经走向绝境的张燕生,又燃起了希望。
事实上,念斌案的进展与司法改革的进步是一致的。念斌之所以能被判4次死刑而不死,与司法的点滴进步密切相关。
“司法改革的成果,他都享受了。”张燕生认为,“每一次司法的进步,都将念斌从刀口救下。”
念斌是2006年被抓的,这一年刚好确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死刑案件全部收回最高法院。念斌正好赶上。
2010年4月,念斌刚刚被判处死刑。同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等颁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排除非法证据等作了新要求。
在此背景下,最高法于2010年10月2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福建省高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撤销福建省高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理。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撤销了福州中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再次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念斌案。
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第四次被判死刑的念斌又一次上诉。
发回重审后,法院一年没有开庭。到2013年福建高院开庭时,新刑事诉讼法已经于当年1月1日起施行。
于是,张燕生、斯伟江等人,根据新法规定,申请警察、专家证人等全部出庭。庭上,警方承认证据造假。
事实上,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是两个月的审限,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要报最高法批准。
但念斌案中,从2013年1月1日实施新刑诉法后,2月份最高法才开始批准福建高院延长审限,每次批都是3个月,每一次延审3个月,到终审前已经批了6次,前后历经18个月。
“在念斌案上,最高法院基本上已经破天荒了。”张燕生说。
事实上,在张国栋看来,福建高院主审的审判长也是非常公正的,给了双方相同的说话机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没有任何的偏袒。
6年的坚持,不断地徘徊在希望与绝望之中。张燕生表示,6年下来,现在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了。
“这6年,我们感受到司法的进步。”张燕生说。
在张燕生看来,念斌案从司法程序、实体上看,都是依法治国的标杆性的一个案件,对全国类似案件的审判都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