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尴尬了谁
离婚原本是件严肃的事情,但在国内,有时却是一场黑色幽默。
买房、卖房、办户口、拆迁、孩子上学、生二胎、避税等几乎都与“离婚”挂上了钩。
这些假离婚现象,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实为罕见,构成了中国特色的独特一景。
其实,离婚并没有真假之说。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每一次婚姻关系的结束都是具有终局性的。
每一次婚姻的完结,都必然伴随着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内容,一旦在离婚证上盖上公章,即意味着双方从此以后都是单身自由人了。
很难相信,已经不再具有法律合法性的一对夫妇,还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同眠共枕,没有任何尴尬。
不仅如此,这样的生活方式必然会面对着各种现实的风险。
一方面,由于法律约束已不存在,夫妻间任何一方想甩手而去的法律成本实际为零。
另一方面,由于财产分割完毕,很可能对其中一方形成真离婚的诱惑。例如,老公或妻子本来就有那么一点小心思,在办理离婚手续后,这点小心思就可能被放大。
媒体上经常有报道,一些初衷是假离婚的夫妻,结果变成了事实上的真离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夫妻间失去了法律保护屏障使然。
而回首看来,不难发现,之所以“假离婚”存在,多数要么是因为稀缺性资源,要么是因为制度性匮乏。
而这些制度、资源却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以各种方式来争取这样的利益却又显得那么无可厚非。
因此,以假离婚绕开制度瓶颈,也就成了那些急于获得资源者的一个选项。
或许,面对中国式假离婚,真正应该感到尴尬的是制度设计者。
正是因为制度设计不够严谨,出现各种漏洞,这才给人们提供了借助假离婚来规避制度的选择。
如果在制度设计与执行上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出现类似现象的概率自然就会减少。而这对制度设计者与政策执行者来讲,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中国式假离婚,既折射出当事人的无奈,也暴露出相关制度的缺失。
一项制度的设计,理应兼顾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如果制度本身不合理,或将失去执法的正当性。
倘若制度不具可操作性,容易被人钻空子,就算不变成一纸空文,也将丧失制度的权威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