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膺“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最近,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检察系统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

  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次荣记一等功的岫岩人民检察院,不断克服任务重、人才缺、条件差等困难,多年来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培养出了一支政治合格、执法严明、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取得一个个骄人的业绩,成为辽东大地检察系统的一颗耀眼明星。连续八年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全国检察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近年来,岫岩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内矿产开发项目多、扶贫直补资金多、征地拆迁项目多、灾后重建任务重的发展形势,着力在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等群众密切关注、且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热点领域,不断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09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9165人,其中贪污受贿案66114人,渎职侵权案件3351人,大案比例和办案总数均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同时,岫岩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加强诉讼监督,2010年以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0561540人,批准逮捕636867人,起诉17672444人,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全院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起涉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