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腐败乱象须立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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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腐败乱象须立法解决

    大学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应该逐步纳入公共监督之下,只有建立统一的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才有遏制科研经费腐败现象丛生的可能。

□本社记者 汤 瑜

  

  7月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董宏指出,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

  近几年,高校科研经费腐败问题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教授们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链,编造虚假账目、科研仪器采购等问题凸显,由于在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环节,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使得科研经费腐败现象丛生。

科研经费腐败乱象

  一些有身份和名望的大学老师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处跑项目、揽课题,有的教授每年的收入高达数百万元。

  高校科研经费腐败问题并非只存在于复旦大学。

  20133月,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被检方指控其授意学生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苕溪课题”专项经费中945万占为己有。20141月,陈英旭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一向被视为神圣的殿堂,然而科研经费的腐败已成为另一危险区。

  国家审计署2013年通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将190万科研项目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存放,并通过签订不实合同套取其他科研项目经费33万元。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通过查询部分科研经费腐败案例发现,这几年曝光的科研腐败案中,造假套取科研经费的方式包括用学生身份证冒领劳务费,以差旅费、办公经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那些与科研不相干的出国费、考察费、购车费、装修费等都堂而皇之登上财务报表。

  此前,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也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省一所高校教师陈家荣(化名)。据其介绍,以他所在的学校为例,大学讲师一个月的收入4000元,副教授月工资5000元不到。而科研所的工资,除去科研经费里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也就四五千元。

  “由于科研人员的收入和获得经费不成比例,再加上有些科研单位的绩效工资都是从经费里开,所以有些人都动这个脑筋。”陈家荣直言,“攀升的物价和工资不成正比,一些教授就想办法立项目,搞课题。因为钱到手后,怎么花是自己说了算。”

  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确立了学术研究的“课题制”管理模式,主要采用由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提供课题资金,高校教师申报的研究形式,这类课题被称为纵向课题。

  陈家荣表示,为了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高校开始鼓励教师申请课题,教授更是成为大学申请经费的筹码,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待遇由此开始。

  在河南省一所高校就职的李碧华告诉记者,国家对大学的投入比过去已经提高很多,但作为基本保障部分的教师基本工资增长非常有限,主要是基于一个目的,刺激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在李碧华看来,不同学科获取课题经费额的差异巨大,理工科一个大项目可能几百万上千万元,人文学科一个课题能拿到几十万元就算不错了,基于同样比例的提成也加大了教师收入的不均衡。

  在武汉攻读信息科学博士学位的刘浩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过于功利的追求使得一些教授将研究方向锁定国家各种科研基金支持的热点项目、瞄准国家的发展方向,忽略了难以市场化的基础学科,短期化、功利化的研究评估体制难出真正有用的成果。

  在刘浩看来,一些大学教授忙着挣钱,开办公司、校外兼职走穴,一些有身份和名望的大学老师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处跑项目、揽课题,有的教授每年的收入高达数百万元。

立法缺失导致管理混乱

  “在国外随便找个学会,以考察名义或学术交流方式发个邀请函,太简单不过了。”

  要解决科研腐败问题,最重要的也是增加透明度。李碧华表示,在科研领域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

  她举例说,社会科学领域引进课题制后,设备仪器的费用,在预算中是小部分支出,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和餐费等项开支,才是主要开支,常用的支出方式就是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学术交流;在人文学科领域,查阅文本文献是主要研究形式,重要资料都有图书馆藏,自行购置说不通。而科研项目管理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科研经费来源单位对自己主管的科研项目都制定办法,各高等院校、科研所也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不同科研单位管理规定不协调和冲突,客观上纵容了科研腐败问题的发生。

  “为使经费达到一定规模,便将电脑、摄像机、扫描仪等反复填报,而一旦立项,经费包干,这些费用便可以被其他开支替代。考察、学术交流是科研圈最惯用的方式,且专门挑没有去过的地方考察。”李碧华补充说,“在国外随便找个学会,以考察名义或学术交流方式发个邀请函,太简单不过了。”

  曾在高校担任科研处处长的北京科技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曲绍卫教授向媒体表示,有些部委在科研项目下达之后,经费如何使用,既没精力监管,也没能力监管。“没精力是因为项目太多了,管不过来,有的部委多个司局都下达项目,一个项目几百万元,总不能专门为几百万元成立一个监管部门吧?没能力是因为科研项目专业性强,没有专业知识的很难监管。”

  虞伟所在的高校研究所,主要负责智能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等,均属尖端高科技领域。他负责管理该研究所的行政事务,经手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但每次他申请经费的支取,导师往往只管签字,此后并不过问经费的去向。

  对个人而言,许多科研人员对经费的理解也存在误区。“我拉来的项目,经费怎么用当然是我说了算,很多人甚至将个人或家庭的一些开销,比如餐费、机票、火车票,都用科研经费来报销。”虞伟说,正是因为这种心理,个别科研人员利用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上的漏洞,将科研经费变着方式装进自己的口袋。

  陈家荣教授表示,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应该逐步纳入公共监督之下,亟待建立统一的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联手审计遏制经费流失

  让经费使用者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来花钱,这对科研工作者来说无异于“逼良为娼”。

  根据近年来已曝光的科研腐败案件,记者发现,科研经费的流向有的是贪污进私人腰包,有的是通过劳务费流入圈内人的口袋。而更多的是,通过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和餐费等被挥霍。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教授表示,科研管理部门要和财政、审计部门紧密配合,在科研经费入口和出口进行管理,加强经费巡视制度,不留漏洞。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范约束,不该报销的一定不能报销,报销应在课题预算范围之内。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乱象早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2005年,教育部和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07年,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等3个文件。

  虽然各种基金、项目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实际对科研经费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山东师范大学黄秀娥教授认为,除了一些部门的规章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经费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管方面的系统法律出台。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就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经费管理主要内容、工作程序;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称,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加上科研经费预算制度和使用规定不合理,让经费使用者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来花钱,这对科研工作者来说无异于“逼良为娼”。

  国外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也有严格制度。瑞典更多依靠高校严格的内部审计。政府资助机构的科研经费管理,主要依靠规章制度、项目执行单位和负责人的自我管理、高校的内部审计完成,每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行报告制度定期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资助机构一般较少直接介入经费监管,而更多地依靠高校严格的内部审计。

  俄罗斯科研经费管理采用预算拨款制度,由联邦议会以前一年全国经费的使用情况来确定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比例。

  俄罗斯各科学院以及高校根据情况确定所需经费,并在每一年的秋季,向所在学部申请下一年度的预算经费。各院主席团根据各学院机构费申请报告,以年度经费拨款总额确定拨款比例,各研究所必须严格执行下拨的经费,并按照预算草案进行使用,没有经费使用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