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卿会审未改善司法权环境
明朝中后期,会审制度从三司、五司发展到九卿会审,审判参与方更加多元。但由于皇权极度强化,司法权的正常行使遇到了空前的障碍。
“张寅”案逐级上报至京城
明嘉靖五年,迷恋炼丹的嘉靖皇帝收到了一纸秘方,龙颜大悦。献方子的人,正是位高权重的武定侯郭勋。郭勋此举是为了救两个人的命,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关在监狱里自称叫张寅的人。
张寅的原名是李福达,是正德年间在陕西策动弥勒教起义的大教主,后来被朝廷镇压,于是化名逃到京城,重金结交权贵,攀上武定侯郭勋。不料衣锦还乡时被冤家认出报了官。县、省两级官府详细审讯,认定这个张寅确是当年的要犯李福达。
从明代开始,地方上涉及死刑的命案都由案发地来最先受理,其实按照传统五刑规定,县一级的刑事管辖权只能审断最低两档刑的案子。也就是说,如果处罚笞杖以上案件的,县一级的刑事管辖权就无权做判决了,但是它有义务协助完成初审。
像此案这样涉及重要人物又可能被处死的案件,县衙要逐级上交,因此李福达被押解到京城以后,武定侯郭勋也如坐针毡,如果李福达谋反罪成立,他也定会被一并牵连。于是郭勋动用关系,四处奔走,希望将案件压下。
明代三法司受理案件有一个大致的划分,刑部主要受理京师当地的案件,对于一般所谓的“民人案件”,刑部进行初审,大理寺来复核。对于官员贪污受贿的案件,由刑部审理,由都察院复核。当然最终他们都要报皇帝来裁决。
经历明朝最完整司法程序
郭勋的“小动作”终于见效,不久,有人出面证实张寅并非李福达,但对于此事,御史马录不依不饶,从李福达谋反案发生地的陕西洛川找来当事人加以辨认,将案子维持原判。郭勋只好亲自出面,请马录通融。然而他没料到,他写的求情信连同弹劾奏折被马录一起交给了朝廷。
李福达案经过三司会审之后,谋反罪名成立,郭勋也被指有阿附叛逆罪之嫌,司法官员纷纷上书弹劾郭勋,请皇上治其罪。然而,大家左等右等都不见皇帝发话。
郭勋琢磨,皇上迟迟不予回应,也许是考虑到自己在当年“大礼议”事件中力挺他,想到这里郭勋茅塞顿开。于是,郭勋上奏,群臣这次攻击自己就是因为曾经在“大礼议”中站在了皇上一边。所谓的“大礼议”之争,争的就是按照传统的法律和礼仪,皇帝能不能够追封他的生父做皇帝。由于得到郭勋等臣子力挺,嘉靖皇帝最终遂了心愿,当时反对他的朝臣有的被治罪、有的被廷杖。
也许嘉靖皇帝真是念了旧情,嘉靖六年,皇上指令九卿再度会审此案。然而,朝臣们不知是要跟皇上较劲还是未领会圣意,结果三法司仍然维持原判。
这回嘉靖皇帝真着急了,他下令改组三法司,让其亲信分别代理大理寺、督察院及刑部负责审理李福达谋反案,程序就是“九卿会审”。什么是九卿会审?案件交由三法司会审后,如果三法司彼此意见不统一,刑部就要负责将各种意见汇报给皇帝。如果该案件涉地方事务,皇帝就命令通政使司与该地方的官员联络,共同参与审理,这就是九卿会审。
九卿会审过后,当事人终于无罪释放。紧接着,御史马录和原来参与审理的40多名官员一律免职并获重罪。历经知州一审、按察使二审、巡按再审、都察院复核、三司会审、改组三法司并九卿会审的司法流程,此案可以说是明朝最完整的司法审案版本,只可惜结果还是“审错”了。
40年后,四川的弥勒教徒造反被捕,李福达的身份暴露,张寅案终于真相大白。痴迷炼丹的嘉靖皇帝并没有长命百岁,在这一年病死在了龙榻之上。
张寅案凸显了皇权对司法权野蛮的干预,也可以说,即使会审制度从三司、五司发展到九卿会审,审判参与方更加多元,但在当时,由于皇权极度强化,司法权的正常行使还是遇到了空前的障碍。
在重刑思想治理下的明朝社会,司法机构的运转小心翼翼,司法人员的命运往往系于一线之间。日臻完善的会审制度并不能治愈明代统治者内心深处的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