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试水“医事法庭”
2014年,绵阳市“医事法庭”首开先河。
绵阳并非省会城市,但却是我国国防军工重镇,是中国唯一的科技城,拥有众多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科技人才,整个城市似乎从来都不缺乏改革创新的勇气与魄力。所以,在“法治绵阳”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这座城市也就有了异乎寻常的压力与动力。
2014年,“医事法庭”建设成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头工作之一。目前,涪城区法院和游仙区法院均指派业务素质较高的资深法官组成“医事法庭”,并制定专门文件,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甚至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该类案件的审判长。7月初,绵阳市中院也从民事审判第一庭专门抽调5名审判员,组成了“医事审判庭”。
各试点法庭还加强与市卫生部门的沟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团,尝试将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
“我们的‘医事法庭’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赵勇介绍,在试点法院(将来用于医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法院)叫“医事法庭”,在绵阳中院,称之为“医事审判庭”,而在目前尚未试点又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则鼓励设“医事合议庭”。
理性化与法治化
在绵阳,赵勇除了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角色”外,其学者身份也为人熟知。他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生导师,也是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
去年,在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实施后,赵勇副教授便被学校选派到绵阳挂职。去年12月20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为期1年。
既有学者的理性视野,又有实务部门的司法经验,赵勇在“医事法庭”的建立上持审慎而明确的态度。
他认为,医疗纠纷案件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这类案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而我国现有的分散审理模式,难以应对不断增多且涉及非常复杂专业的医患纠纷,其纠纷解决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以及司法效率势必受到影响。因此,成立“医事法庭”进行专门化审判势在必行,这无疑更符合司法体制的发展规律与改革趋势。
同时,他也清醒地看到:“‘医事法庭’并不是解决医疗纠纷问题的灵丹妙药。”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有着多方面复杂深刻的原因,就纠纷解决而言,法院的能力仍然是有限的。
“我们成立‘医事法庭’,并不是想强调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司法解决效果就一定更好。”赵勇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事实上,调解、仲裁,包括诉讼中的调解也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院只是也应该是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组成部分。
拿涪城区法院和游仙区法院试点的“医事法庭”来说,两院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尝试设置巡回工作室,法官定期到巡回工作室参与医疗机构组织的纠纷调解,充当“桥梁”,消除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彼此不信任导致的矛盾,推动医患纠纷在医疗机构组织下调解。调解成功的,由参加调解的“医事法庭”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法律审查,向纠纷双方提出司法建议;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将立案材料交由法官进行快速立案审查,并当场告知结果。而“医事法庭”法官未参与医疗机构组织调解的,调解协议书的法律审查、立案材料的快速审查均可通过网络传输进行,有效缩短周期。
赵勇期望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案结事了,向社会强调一种规则意识或者法治理念,引导社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性地认识与解决医患纠纷。“我们强调的是纠纷解决的理性化与法治化导向”。
期待“有头有尾的改革”
7月15日,在与绵阳“医事法庭”相距2000公里的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里,主任律师李圣注意到了“四川绵阳试点医事法庭”的新闻。
“观望!”当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问其感受时,李圣回答了这两个字。
做过7年医生的李圣律师直言,建立“医事法庭”只是一个形式。当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侵权责任法》颁布的时候,法律界和社会民众一片欢呼,但是依然不能缓解医患矛盾,反而恶性医患纠纷层出不穷。长期的信任破坏以后,医患信任、司法公信力重建很艰难,“医事法庭”能讲证据、讲程序地处理医疗纠纷,但是不会起到立竿见影减少纠纷的效果。
就李圣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而言,每月都要接收20至30件医疗纠纷案件,有时一天的医疗纠纷咨询量就达60起。
李圣认为,医事法庭的设立并不能起到减少医疗纠纷的作用,专业法庭的设立是为了实现医疗纠纷后的法治化处理,减少医患纠纷的源头还在于就医过程中。
对于医事法庭的发展,李圣持积极态度,他希望“医事法庭”能在全国推广。理由是:“既然以此形式彰显重视,那就希望他们能够秉承法治一点一点去做吧。”
四川省政协委员、绵阳市政协副主席沈其霖认为,减少医患纠纷,国家还要健全相关法律。目前,我国《卫生法》千呼万唤不出台,《执业医师法》部分条款超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部分条款不切合实际。把患者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医疗官司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都埋下了医疗纠纷的隐患。
沈其霖是绵阳市中医医院副院长、主任中医师,也是“医事法庭”的忠实支持者。多年以前,他就曾呼吁县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专门、科学、公正地审判医患纠纷案件。同时,他建议“医事法庭”的法官应当熟悉相关医学知识,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该市“医事法庭”很大程度上吸取了他的建议。
“我们吸取了法律学者、医疗专家、律协和社会公众等多群体的意见成立‘医事法庭’。目前,改革还是探索性的,希望能有头有尾。”赵勇在采访结束时这样说道,“我们的改革要努力在合法性与突破性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我们希望这种探索是务实的,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体制内,并且经得起学界、实务界同仁乃至社会公众的检验。”
(苏东华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