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承诺
日前,新华社曝光了地方政府的六种失信行为,引发舆论关注。政府部门的失信行为频发,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损害,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也大大降低。
“政府是一个国家的公共机构,公共机构的失信行为对社会的伤害是巨大的,社会能否健康运行和发展,能否形成彼此信任的良好环境,最关键的是公共机构的诚信。”7月14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政府的失信行为中,最典型的就是知情不报、出尔反尔。一些重大事故的消息,往往是在事故发生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被公布。”
失信行为让一些地方政府的诚信大打折扣,到底是谁在不断透支政府的公信力?竹立家认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不透明和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及官员好大喜功是造成政府失信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不排除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对政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本身就充满怀疑。”竹立家说,政府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向公众提供实际情况,或者“拍脑袋”决策,由此造成政府公共投入巨大、扩张过快等一系列的严重后果,最后导致政府失信于民、失信于企业。
地铁屏蔽门“爽约”
政府及企业的领导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标杆”,如果政府、企业的领导道德不高尚,那么规范老百姓的道德方面就会十分艰难。
地铁1号线什么时候才安装屏蔽门,这是许多在北京工作的人关心的问题。王语(化名)是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经常乘坐地铁1号线上下班。王语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1号线在上下班期间人太多,很多次他都是被“挤”进地铁的。
“1号线和2号线没有屏蔽门,挺不安全的,经常有人会不小心跌入轨道。政府相关部门和北京地铁发布消息要安装屏蔽门,但每次都是宣布一段时间后还是不安装,听得多了,已经不相信了。”王语说。
目前,在未安装屏蔽门的1号线、2号线以及安装了屏蔽门但未投入使用的13号线和八通线,经常发生乘客不小心掉入轨道等事故。记者走访地铁1号线发现,乘车安全线离地铁轨道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多乘客在等地铁期间大多是在“扣”手机。
据报道,最近发生的一起事故是在7月4日下午2点53分,北京地铁2号线复兴门站,一名男子不慎与高速进站的列车发生碰撞,该男子被掀翻在站台上,头部、脸部多处出血。受伤男子被送往复兴医院,后又被转送到301医院。北京地铁官方微博称,该男子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发生后,北京地铁的老线路1号线和2号线的屏蔽门安装再次受到关注。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发现,北京地铁官方在2010年1月曾表态,要在4年内完成所有线路的屏蔽门安装。如今,4年的时间已经过去,1号线及2号线的屏蔽门安装“爽约”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7月13日,一位在北京地铁从事维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并未接到有关1号线、2号线安装屏蔽门的通知。据工作人员介绍,地铁目前的维修工作量已经很大,而且1号线和2号线的客流量也是相对比较多的,所以安装屏蔽门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针对北京地铁的“爽约”,竹立家提到,政府和企业的失信很大程度影响了公众对其的评价。政府及企业领导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标杆”,如果政府、企业的领导道德不高尚,那么规范老百姓的道德方面就会十分艰难。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都要树立“标杆”的形象,如果官员或企业领导带头不诚信、出尔反尔,会让老百姓诚信、社会诚信成为“空话”。
失信就是“忽悠”
政府的失信行为,频频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腐蚀着人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因此,改善政府诚信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显得尤其重要。
政府为何被贴上失信标签?原因在于政府一次次掷地有声的承诺击碎了百姓一次次的希望。例如,本该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未能如约而至,引发社会的密切关注。民众一致将条例难产的矛头指向权力部门担心官员名下过多的房产会因此曝光。
竹立家认为,政府失信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共决策的制定牵扯到了政府官员的腐败。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去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敲定的时间,这也是国家对大众做出的承诺。但直到现在未问世,本身就是政府失信于民。
约谈失效,问责缺位,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却没有谁站出来向社会和当地百姓做任何说明。不少期待《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网友表示,政府失信就是忽悠大家,并且一忽悠就是好几年。
如果说一些地方稳定房价的承诺属于“楼梯震天响,未见人下来”,那么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则是在缺乏足够解释的情况下,不断开出新的“空头支票”。
2006年,国家做出“统一核电发展技术路线”的重大决策:引进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第三代核电技术。承载“特殊使命”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随之应运而生,并建设“世界首台AP1000核电机组、我国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第一台机组”。
然而,机组并网发电的时间却一直难与承诺相契合。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曾明确宣布,“有望于2013年实现并网发电”;一年后,这个承诺又变成“计划将于2014年并网发电”;而在今年5月,投产目标又修正成“在克服设计固化和设备制造的种种困难后,将于2015年底并网发电”。
民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当政府承诺过的事无法兑现,政府应当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政府的失信行为,频频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腐蚀着人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因此,改善政府诚信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显得尤其重要。
政府应该“带好头”
没有相应的惩戒,就会产生“狼来了”一样的效果,尤其是对于制造不诚信的个人,要做到谁制造、谁担责。
政府是一个国家诚信的风向标,必须树立“言必行、行必果”的威望。政府责任在诚信建设过程中责任重大,因为政府的公信力是诚信社会的基石,所以政府要“带好头”。
竹立家表示,政府官员要为公众树立好的“标杆”作用,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瑕疵,就会对整个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并且影响人与人、人以团体之间的相互信任。
其次,“社会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要接受公共和公众舆论的监督,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竹立家说。相对于一些刚性制度来说,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手段,对于改进官员的工作作风有着重要的作用,不排除公众对负面事件存在过度解读的行为,但是我们真正想看到的是不失信于民的官员。
“舆论的监督对改善政府失信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政治是否文明,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公众舆论对公权力的约束力。”竹立家说。
面对政府失信的问题,光停留在道德呼吁层面,显然是无法救赎的。一些学者认为,改善政府的失信行为既要发挥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执行和问责作用以及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力,又要加强政府部门诚信的自律,可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薄弱环节入手,充分运用好信息披露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规范发布信息,避免“多处发声、自相矛盾”。
长期研究问责机制的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韩志明认为,构建政府诚信,重点要落实问责,加大对政府及其官员的问责力度,坚决依法惩处政府官员的腐败、浪费和不诚信等行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也表示,没有相应的惩戒,就会产生“狼来了”一样的效果,尤其是对于制造不诚信的个人,要做到谁制造、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