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世界 提升中国法学话语权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侧记

  716日至17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为期两天的会议通过大会、分组讨论以及总结发言的形式,对于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完善的部署。

  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创新对法学会各研究会的管理和服务,着力提高法学研究能力,增强研究会的活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研究会工作的新跨越。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了会议总结发言。

  与会代表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对于法学会各研究会的未来工作充满了希望与工作激情。

  

讲话指导性针对性强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716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指出,王乐泉会长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就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一个全面、系统、高屋建瓴的梳理,对研究会工作的现状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总结和分析。

  张文显认为,王乐泉会长的讲话总结了成绩、经验,分析了现存的问题,找到了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的一些着力点,对如何建设好法学研究会,包括中国法学会主管的法学社团从当前面临的历史机遇分析出发,提出了四项重大的使命与责任。

  “这就涉及研究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转型升级,各法学研究会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党和国家法制建设方面的智囊团、思想库,推进国家治理民主化、法制化的主力军,是中国法学走向世界提升中国法学话语权的主要或者说是重要渠道。”张文显说,“在这种前提下,王乐泉会长又具体提出了研究会建设当中几个大的方面即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学风建设和研究会的制度建设。”

  因此,张文显认为,王乐泉会长的讲话指导性很强,不是说空话、套话,特别是讲话的第二部分的指导性非常强,针对性也很强。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也有着类似的感受。

  他表示,听了王乐泉会长的讲话,觉得很受启发,特别是他的报告中对法学研究,对于过去工作的总结非常客观、全面,对于法学会研究的定位高屋建瓴,对于今后工作的部署安排措施到位,而且实事求是。

  陈卫东表示,对比过去的几年,我们的发展态势可以说用翻天覆地这样的词语概括都不为过。

  我们过去一些年的法学研究确实遭遇了很大的困难,使得一些法学研究工作者不知所云,现在可以说定位非常清晰,方向找得也非常准确。

  “在我们建设法制中国这样大的背景下,中央高层对法学研究给予高度重视,我觉得非常难得。所以,我们法学各个学科、各个专业在今后若干时间里非常有用武之地,我们能够为国家的法制建设来建言献策,贡献我们的力量。”陈卫东说。

  

研究会应把工作

做得更实、更好

  在716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上,参加本次会议的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兴奋地说:“听了王乐泉会长的报告,很受鼓舞,王乐泉会长的报告对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也充分肯定了已经取得的成绩,提出了一些今后应对的措施和对策,非常实在。”

  “所以,我本人觉得研究会工作应该处在一个非常好的时期,特别是新一届中国法学会的领导来主持工作以后,研究会的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比如今年春节前中国法学会十大青年法学家的评选,工作就做得更加精细化了,在投票之前,把每一位参选人的一些代表性著作和文章都分发给各位评委,使得大家在评价的时候能够更加客观、更加公正。”李浩说。

  李浩表示,从今天会上得到的消息,在国家财政全面紧缩的情况下,中国法学会能拿到2000多万元的财政支持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中国法学的支持。

  另一方面,李浩表示,听了报告后,特别是看了几个研究会转型办法和管理办法,也感到有些压力。因为要想拿到中国法学会这样的资助,各个研究会就必须把工作做得更好。而且,从设定的条件来看,研究会要想拿到项目经费,还是其他经费,就必须把工作做得更实、做得更好。因为这个评估里面分了5个等级,你要想拿到这样的经费至少要合格,而且合格可能拿到的经费还是比较少的,要争取做到良好甚至优秀。所以,这样一个管理办法对研究会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听了王乐泉会长的报告,最深的印象是通过报告感受到我们国家和党顶层对治国理政的一个观念的巨大变化,就是非常重视法学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肯定了法学会在这些年深化改革中的作用。

  “我们对于这样的改变深受鼓舞,在未来的工作中定当努力工作,将研究会的工作做大做强。”刘剑文说。

 

经费使用要

科学合理合规

  分组讨论会上,入会代表就经费使用展开了激烈探讨。

  比较法学会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志华说:“这些年应该说我们这些人都在搞科研或者做研究,有一些经费,但是在学校具体的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从去年开始,对每年的经费使用规定越来越严。这些我觉得应该从观念和制度上做一些改变,实际上它是对脑力劳动的一种承认,劳动了就应该有报酬。”

  “国外具体怎么执行?国外的大学可能有的地方管的比我们还要严得多,但是他们的大学跟我们大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这种体制实际上都是国家的财政支出。另外,从公司的角度来讲也不太一样。”王志华说。

  王志华还介绍,我们在跟国外的教授、学者的接触中,他们有很多的时间在休息、在玩儿,那么这种休息大家也知道它的价值。很多人会觉得当老师很好,一年有两个假期,但实际上每天24小时脑子都在转。

  这些年我们圈内的人也知道,有很多人英年早逝,刚才也有老师说在副教授到教授之间出了很多成果,那么,一个人的生命、他的创造力可能也就在这5年或者几年的时间里消耗掉了。这实际上从自身的角度讲、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讲、从人的价值的所有角度来讲,它都是不值的。他可能用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东西,但是他用3年的时间完成了这个工作,耗尽了他的生命和精力。

   所以从理念上来讲,这些科研经费有一部分应该是劳动所得,从哪个方面去支付可能是另一码事,实际上观念上首先要转变。另外,观念转变了以后就从制度上来设计。

   王志华举例说,比如说横向课题或者纵向课题,有10万元钱其中有百分之多少应该是研究者直接能获得?比如说就是这样一个课题,这个钱就给你用,你干什么都可以,我去旅游行不行?我买营养品行不行?这些实际上都是一种支付,应该有这样的一种观念,我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所以,一个是观念上,一个是设计上。

  “另外,我们作为法学会或者是分研究会,从理念到制度这一方面应在指导思想上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就是对我们搞法律研究的这些人有一个人文关怀。这样,从思想上、制度上等各个方面来进行研究、进行制度建设,对中国的法制进程做出贡献应该都是有好处的。”王志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