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势而上 努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精神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背景下,中国法学会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这是新一届中国法学会聚焦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激发研究会活力,推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具有指导实践的重大意义。
王乐泉会长在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研究会工作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研究会工作的方向目标、重要使命和工作任务。讲话统揽全局、思想深刻,蕴含着一系列新要求、新期望,体现了新一届法学会领导的思维理念和工作策略。王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努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就要充分深化对研究会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实践证明,做好研究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大局,坚持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本,坚持提高学术质量。这“四个坚持”,指明了促进法学研究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道出了研究会工作的重要使命、力量基础和活力源泉。只有从推动法学研究事业长远发展、凝聚法学研究向心力创造力的高度,总结以往经验,认清问题挑战,我们才能进一步增强做好研究会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
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研究会工作的历史机遇和重要使命。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证作用日益凸显。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工作大有可为。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号召下,法治软实力不可或缺,更有所作为。把握这“三大机遇”,关键是要明确研究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功能定位,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主力军、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的重要渠道。实现这“四个定位”,研究会工作就能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研究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加强和改进研究会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会作用是中国法学会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这一职责使命的主渠道。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切实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旗帜鲜明;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完成结构优化;加强研究会作风学风建设,实现正气弘扬;加强研究会制度建设,达到规范管理。这些基本要求,既蕴含着对研究会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又蕴含着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科学判断,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贯彻落实这些基本要求,研究会工作就有了立足点、着力点,就必能把各项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目标凝聚力量,状态决定作为。当前,新形势下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思路目标已定,方向任务明确,关键是认真抓好落实。让我们牢记使命,乘势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的重要功能,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法治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