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重现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
随着明王朝建立,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近百年的大理寺终于作为最高审判机构重新回归历史舞台。三司会审制度得以恢复,以此为基础的“五司会审”也出现了。
“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元末农民起义军摧枯拉朽般撼动神州,深陷腐败泥潭里的蒙古权贵仓皇撤回漠北,元帝国司法制度随即土崩瓦解。随着明朝建立,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近百年的大理寺终于作为最高审判机构重新回归历史舞台。
大理寺复建
公元1368年,朱元璋登基,国号大明。这位草根皇帝用重刑治吏、重设三法司、定三司会审制等举措,勾勒出明王朝司法体制的最初样貌。然而,与此同时,明朝的专制集权也达到顶峰,宦官专权,特务横行,越来越多的错判、冤案,啃噬着大明帝国的根基。
明洪武十四年,应天府的百姓纷纷议论李仕鲁这个人,大家最感兴趣的是他担任的新官——大理寺卿。大理寺是中国古代的最高法院,在明朝建立前,已经在历史上消失了近百年。元代没有大理寺,其主要原因是元代把原来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废除了,原来的门下省、尚书省废除,只保留了一个中书省。
随着明朝建立,大理寺恢复,而李仕鲁是皇帝钦定的大理寺卿,位居正五品,负责重大案件的审判和复核。李仕鲁新官上任之前,明朝刚刚发生了一个举国震惊的大案件。
早年随朱元璋起兵的胡惟庸,明朝建立后拜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他日益骄横跋扈,这一日,儿子在集市上飙车身亡,胡惟庸擅自杀掉了驾车人。朱元璋大怒之下令胡惟庸抵命。胡惟庸苦苦哀求无果,便秘密招兵买马准备造反,后被人告发。洪武十三年正月,朱元璋将与丞相胡惟庸有牵连的人全部处死,多达3万多人。
谋反大案告破,朱元璋心有余悸,于是趁热打铁废除了丞相制度,由此,胡惟庸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丞相。随后,朱元璋仿唐宋司法制度,在中央重设大理寺,与都察院和刑部共同审案。
这个案件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古代皇权和相权之间的关系,那就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皇权离不开相权,相权也离不开皇权。没有丞相的情况下,权力就集中到了六部,但是该如何约束控制六部的权力,朱元璋想出了大理寺这个办法。
五司会审
今天,南京城外的玄武湖畔曾经是明代初期司法人员的办公场所,名曰“贯城”。来此休闲游玩的人们不会知道,明洪武十八年,大理寺卿李仕鲁即将亲历一场前所未有、超豪华阵容的“五司会审”。
朱元璋建制时认为,经过90年的元朝统治,汉人的政治制度被颠覆。他要力追汉唐,因此建立了包括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在内的三法司。三司会审,就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院的长官在一起共同审理重大的刑事案件,是常规化、制度化的。
贪污舞弊、吞盗军粮的户部侍郎郭桓成为明朝会审制度建立后第一位受审的高官。与之前“三堂会审”不同的是,专案组在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基础上,加入了负责军队案件的五军断事官,特设在大理寺复查之后由审刑司终审,形成“五司会审”,审刑司长官吴庸便是这次专案组组长。
审查结果震惊朝野:郭桓及同党和朝中官员相互勾结,形成贪污集团,甚至着手盗卖军粮。如果把贪污的银两折成粮食,总共达两千四百万石精粮,相当于当时全国的秋粮实征总数。
愤怒的朱元璋狠狠地将手中的惊堂木拍在了龙案上。关于惊堂木的记载,《国语·越语》中这样描述:“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官们就已开始使用惊堂木。
在“龙威”惊堂木的余音里,郭桓及同党共计上万人被处死,几万官吏被逮捕入狱,一时间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然而,此事的影响并没有随着郭桓及同党被处死而结束,郭桓案是朱元璋在位时期惩处贪官的典型大案,在地方上引起了一系列骚动。
南京城一场血腥清扫过后,留下的是几乎无法收拾的烂摊子,朝中各部中空,整个国家的“中产阶级”受到重创,一时间人人自危,怨声载道。事情愈演愈烈,李仕鲁和吴庸暗自担心大事不妙。果然,为平民愤,朱元璋不得不下定决心,对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负有责任的刑官施以极刑,来平抑负面影响。
很快,玄武湖畔,审刑司长官吴庸被处以凌迟极刑。望着为平民愤而被替罪的判官,李仕鲁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如果不是郭桓案受皇上重视被安排“五司会审”,按平日的审判流程,大理寺卿就是最后的终审官,那么,被一刀刀切割的人就是自己。
吴庸的死令李仕鲁对皇权有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自己的官位连同生命和所任职的司法系统一样,在大明皇帝的脚下是如此脆弱不堪。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朱元璋在位的时候,所奉行的所谓的重典治国、重惩贪官,从法律制度的角度讲,确实有许多可以重新检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