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会动态
辽宁省各市法学会工作会召开
7月4日,辽宁省各市法学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工作会议在营口开发区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全省法学会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学会会长董建国表示,此次会议在营口召开,将对营口市法学会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营口将充分学习兄弟城市法学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营口开发区法学会会长曾凡忱代表区法学会在会上作经验介绍。近年来,开发区法学会坚持“立足本区、研究本区、服务本区”的准确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以有为争有位,全面履行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法学研究,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了全区法学研究事业的新发展,在法治开发区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对全省法学会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云南省加强县级法学会
建设意见出台
□本社记者 陈绍云
□双凤鹤 王福松
云南省委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云南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发展目标、核心任务、工作措施,明确县级法学会的主要职能任务。要求未成立法学会或已成立法学会但长期未开展工作的县(市、区),要在州市党委政法委及法学会的指导下,采取新建、激活、恢复等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于今年10月底前,全省县(市、区)将全部成立或恢复法学会。
《意见》强调,县级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建设“接地气”的基础平台。
《意见》明确,县级法学会要立足基层、服务大局,以法学、法律实务研究为主开展工作。具体明确了县级法学会的职能任务。
《意见》还就县级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体制、拓展基层法学会会员、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等,作出明确要求。
江苏法学界聚焦中国司法
□顾虎明
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近日在镇江召开。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胡玉鸿,江苏大学副校长缪子梅,江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教授李玉生,江苏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刘同君,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艾永明,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群等出席年会。缪子梅、胡玉鸿、刘同君、艾永明分别致辞。来自全省法律史学界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了年会。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先昌作学术总结。
本次年会主题是“中国司法传统与近代司法变革”。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年会主题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反思、中国司法传统对罪刑法定的立场与平衡、中国传统社会对执法公信力的追求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年会由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主办,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承办。
四川省凉山州法学会
荣获多个全国法院系统学术活动奖项
四川省凉山州法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积极参与和组织推动本州法院系统的法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和系统学习研讨活动中多次获奖。凉山法院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特别奖和第二十五届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同时,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特别奖。其中,由凉山州法学会副会长、中级法院院长李俊牵头撰写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解释问题研究——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创造与规制》获全国法院系统二十五届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实现了凉山法院学术论文在全国获奖上的多次突破,为此,凉山中院成为2013年度全省、全国学术研讨获奖法院。
兰州市红古区法学会成立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红古区区政府副区长苏万成主持,红古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滨作了讲话。
会议讨论通过兰州市红古区法学会章程、红古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红古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了红古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红古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滨同志当选为红古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四大家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和政法委副书记等10人当选为副会长,政法委副书记满维忠当选为秘书长。
盐城市法学会宣传工作受表彰
□邵洪波
6月23日,江苏省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通报表彰一批在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法学会作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之一名列其中。
盐城市法学会自成立之日起,坚持“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的原则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在突出抓好法学研究的同时,组织全市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自2011年秋起,在全市组织开展的“百场法治报告会”活动,引起了全市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自2009年起,盐城市法学会已连续5年被市社科联评为先进学会,其整体工作和特色工作已3次得到盐城市委、市人大领导的批示肯定。
盐城市法学会秘书陈勇霞作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