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吉林的伊通样本
在建设法治吉林的过程中,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符合法治建设精神,是枫桥经验的进一步延续,示范意义极大。
2014年4月16日,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迎来了一次大阅兵,一场观摩推进会议正在进行中。
与会代表共计20余人,其中既有吉林省法学会的领导,也有四平市法学会及四平所属县(市)区法学会的代表。
会议采取了现场观摩和交流部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与会人员在现场观摩了伊通镇、福宁街道和福康街道3个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情况后,又召开了推进会议。
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伊通县就成立了4个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运行数月后,因其逐渐显现出来的作用和效果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符合法治建设精神,是枫桥经验的进一步延续,示范意义极大。”在推进会议上,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于瀚平充分肯定了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在法治吉林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化解矛盾在基层
基层法律服务站到底有啥作用,对于此,伊通县北岭村村民丛刚(化名)最有体会。
因想继续承租机动地又不想交承租费的想法遭到拒绝,丛刚多次到村里理论,结果越闹越大,后又闹到镇里,在当地村民中产生较大影响。
原来,在今年3月,丛刚承租村里的机动地到期后还想继续承租。不过,这次承租,丛刚又不想交承租费,他想用两笔款项顶账。这两笔款项一是前几年风灾使承包地的庄稼倒伏减产,未得到的救灾款;二是仍想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半份承包田的待遇。
当丛刚上访到伊通镇后,伊通镇法律服务站站长李富热情接待了他,此前,李富对丛刚上访的事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面对自认为有理的丛刚,李富从法律角度耐心向他讲解。
“前几年发生风灾没有得到救灾款是由于你个人原因造成的。”对于丛刚想要用来顶账的第一笔款项,李富解释说,年初村里统一缴纳农作物保险费时丛刚没有缴纳,因而发生风灾后就不能得到灾害补偿款。
而对于丛刚想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半份承包田的待遇问题,李富告诉丛刚:市政府文件明文规定,独生子女多得的半份承包田,满18周岁时就抽回,与土地承包田30年不变的政策不是一回事。
李站长解释后,丛刚渐渐明白了法律和道理,他打消了想继续承包机动地又不想交承租费的想法。
这起上访案件经伊通镇法律咨询服务站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事实上,由伊通县法学会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站运行几个月以来,作用和效果凸显。在这其中,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能说明白的,工作人员会解释到位,解决有困难的,要扳好道岔,工作人员会及时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按正常程序进行解决。
如今,这里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居民的认可。他们被誉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连心桥”、 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助推器”。
独特的伊通方式
在这次推进会议上,伊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王晓平代表县法学会汇报了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创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其中伊通在法律咨询服务站建设上的人员配备到位、报酬补贴到位、办公场所安置到位、办公设施落实到位的“四到位”和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做法得到了四平市法学会会长田野的充分肯定。
在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创建工作方面,伊通县法学会虽然起步较晚,但却精心谋划,下大力气在基础建设上。
短短3个月,就有4个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成立,而且站站都做到了“四到位”“四统一”。
说起法律咨询服务站的专职人员,那可不简单。这些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自政法战线上退休的法院副院长、司法局副局长、检察院纪检组长及科所队长等。他们都是一些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忠于职守、工作热情高、廉洁自律、在县内有较高声誉、有广泛社会影响,被广大群众所信赖、所依靠、所佩服的人。
专职人员的报酬补贴定为每人每月800至1000元,现都已落实到位,如今这些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工作热情高涨。
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还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这是经县里统一协调,伊通县法学会分别在伊通镇政府、福康街道办事处、福宁街道办事处、茗人府邸小区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如今走在各法律咨询服务站,站外就会看到各站都统一悬挂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站”牌匾、门牌和桌牌。
站内还统一张贴法律咨询服务站揭示板,将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专家服务团队人员、联系方式统一上墙。县法学会统一印制了《法律咨询服务站记录》《法律专家服务受理记录》和《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记录》,分发给各个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建立了统一工作台账。
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统一接受县法学会领导、指导,县法学会负责对站工作人员进行督导、考核、培训,并根据其工作优劣,作出续聘或解聘决定。同时,要求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中心工作,自觉接受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实践证明,“四到位”与“四统一”成为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运行的有效保障。
功能定位做文章
早在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建立之初,伊通县法学会就将其定位为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的群众性、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
该法律服务机构以稳定社会、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服务宗旨,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法律人才资源,在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
事实上,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身兼四项职能:即开展法制宣传、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广泛收集社会信息。
为了实现这四项职能,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座谈讨论和现场答疑等形式,宣传宪法及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群众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服务站的专职工作人员并不限于办公室,他们还经常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法律角度,力所能及地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调处邻里纠纷等工作。而对于社情民意及群众的思想和动态,工作人员也不忘及时收集,做好信息研判工作,为如何推进社会服务管理法治化建言献策。
按照服务站职能,这里的服务站站长还履行“五大员”工作职责:他们负责站内全面工作,当好协调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当好宣传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立足合理教育疏导,当好导航员;搜集社情民意,当好信息员。
由于思想认识到位、目标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到位,在较短时间内,伊通县法学会的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工作得以快速发展。
延伸拓展有看点
为了更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的职能作用,王晓平表示,今年年内将继续做好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延伸拓展工作。
下一步伊通县还将召开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推进会,总结现有4个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经验,向县内其他乡镇、街道推广,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再设立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拓宽法律咨询服务站的辐射面,在组织上进一步向其他乡镇推广和延伸。
虽然现有法律专家团队均为县内的律师、老法官、老检察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但伊通县法学会并未止步。在人员上他们将继续壮大法律专家团队力量,提高法律专家层面。拟聘请东北师大法学院、吉林师大法学院的知名专家、教授,组建法学专家团队。同时,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职能作用,选聘优秀法官、检察官、调解员,组建政法专家团队。
在业务上,伊通县法学会将对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现有的业务,进一步规范和拓展。这包括加强法律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完善现已开展的各项业务;聘请高校知名专家教授、县内优秀法律工作者和某些从事或精通某些专业部门业务的人员,结合该县实际,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身边事、日常事开办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教育讲座;整合法律、法学、政法专家团队优势,建立专家例会制度,以县法学会专家团队名义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诊,并向各职能部门提出专业意见,供职能部门参考。
而为了保障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能向其他乡镇拓展和延伸,伊通县法学会将吸纳新会员,充实法学会力量,为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提供充分保障,在人员保障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毋庸讳言,伊通县法学会建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做法得到了吉林省法学会及四平市法学会的认可和充分肯定。吉林省法学会还将其做法形成简报,以供全省各级法学会参考和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工作观摩推进会议上,与会代表通过现场观摩和听取经验介绍最终达成了共识:伊通县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示范意义极大,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