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认为“阴阳合同”致纠纷

    影片《变形金刚4》的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为了不影响影片按原计划公映,派拉蒙影业集团副主席罗勃·摩尔与该片导演迈克尔·贝等人于622在上海召开事件说明会,就纠纷的产生和调解进行了一番解释。

    在说明会上,派拉蒙影业集团副主席罗勃·摩尔首先保证影片上映不会受到纠纷的影响,他称正有团队与该案原告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解决纠纷。

    影片的联合出品人、美国家赋公司总裁马克·甘尼斯和影片联合出品人、美国家赋公司董事长、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会前任最高主席西德·甘尼斯告诉在场记者,美国家赋公司和该案被告之一“家赋中国有限公司”毫无关系。西德·甘尼斯说,美国家赋公司与派拉蒙共同出品、制作《变形金刚4》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但他从来不知道有“家赋中国”的存在,虽然原告称“家赋中国”与美国家赋公司有关系,但这并非事实,两者唯一的关联就是都叫“家赋”。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被该案原告称为“家赋中国公司负责人”的黄健华,是美国家赋公司的创始人、大股东和执行董事,但实际上并不是被告“家赋中国公司”的负责人,与“家赋中国”毫无关系。据查,被告家赋(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真正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是周宁,其与该案另一被告北京诚信盛世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联,周宁是后者的股东之一。

    按照派拉蒙影业集团和美国家赋公司的解释,该案原告所称20136月与多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确实存在,但直至今日,派拉蒙影业集团和美国家赋公司才知道,这份合作协议的中英文版本存在巨大差异。他们已就这一发现与原告沟通。

    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也在624发表最新声明认可这一点,声明称,根据派拉蒙影业公司及美国家赋公司向盘古氏提供的英文版三方合作协议显示,其内容与此前由家赋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诚信盛世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盘古氏共同签署的中文版合作协议之间,在合作费用、影片展现盘古全景时长以及其他合作项目内容等约定上,均存在巨大差异。

    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声明指出,派拉蒙影业公司及美国家赋公司所持有的协议中,周宁以“盘古电影发展部”的名义进行签署,但未有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盖章,该公司从未成立过该部门,也未授权周宁签署任何协议。此事已向周宁本人进行了查证,周宁承认其签署行为事前未经同意,事后也未向该公司披露。

    由此,纠纷的相关方理出了合作纠纷的脉络,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派拉蒙影业集团、美国家赋公司分别持有中英文两个版本的合作协议,然而,这两个版本的协议在内容和签署人方面不一致。

    此外,在这起纠纷中,除了第三方公司负有责任之外,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些做法也曾引起美方不满。美国家赋公司认为,已经完成影片植入协议,盘古七星酒店的内景外景都出现在电影里。然而盘古方面却对电影衍生品、道具展未能实现等细节表示不满。

    特别是在得知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不仅起诉并且致函广电总局要求停映影片后,美方代表、两位甘尼斯先生认为,一个民间合同纠纷要上升到给政府写信阻止影片上映的程度,非常可笑,且认为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因为自己的利益而不允许中国观众观看电影是很自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