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法学院和海淀法院:互聘合作新模式
2014年5月14日上午,为了促进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结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人才互聘仪式。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实际上双方的合作关系已有15年之久,只是此次采取了互聘新模式。
15年合作
自1999年签订合作协议以来,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直在学术调研、法官培训、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保持着密切联系与互动,并不断创新合作模式。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海淀法院与人大法学院的合作内容不断拓宽,已涵盖互派人员讲学,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青少年心理辅导与社会调查等,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并以院校合作为平台,结合各院校的特色与优势,广泛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比如合作开展媒体侵权课题研究。
2004年开始,海淀法院便尝试与人大法学院合作在立案庭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学院定期选派学生到法院为弱势诉讼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材料等服务,在便民的同时,锻炼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每年约有300余名学生进行这项实践锻炼。此项合作,也成为一项带有开创意义的亮点举措。
2012年,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合作协议,合作内容更加广泛,涉及互派人员挂职、共享研究资料及案例资料等,使合作更加深入。
首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采取教师和法官互派挂职锻炼、讲学等举措,不断推进院校之间的深层交流合作。依托院校丰富的师资力量,强化法官教育培训。
2013年9月,根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人大法学院著名学者肖中华教授到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随后,肖教授为法院法官、人民陪审员讲授了多次专题讲座,并在参加历次的党组会、审判委员会中,为法院各项管理工作及疑难案件处理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对法院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人大法学院在海淀法院立案庭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定期派学生到法院为诉讼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在帮助有困难的诉讼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使学生有机会深入接触实践,进一步增强对法律的理解,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海淀法院每年都会接待大量的法学院校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进行实习。
一直以来,海淀法院与法学院联动机制的建立,有效实现了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实现了互利共赢。单就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而言,除上述所述的较为直接的效果外,还有很多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如海淀法院近20年与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对海淀法院的文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突出体现在对理论研究的重视和对创新的追求。在与法学院的合作当中,海淀法院的学术研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法院内一直保持着非常浓厚的研究氛围。因为对新问题始终保持关注,因为有法院对法官在知识、思维、能力上的滋养,使得海淀法院虽然是基层法院,但也能够有较为开阔的视野,能够一直做到与时俱进。
互聘合作新模式
2014年5月14日上午,为了促进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结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实施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要求,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人才互聘仪式。此次人员互聘,使双方的交流合作从较为常规的层面,上升到更为制度化、深入化的新高度,也是双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的具体举措。
在互聘仪式上,人大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徐阳光被海淀法院聘为院长助理,今后将参与法院司法审判、实证研究等工作;海淀法院3位优秀的学术型青年法官——劳动争议庭庭长李盛荣、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游涛、复兴路法庭副庭长陈昶屹被人大法学院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未来将承担为法学院学生授课、指导硕士生论文等教学任务。
在互聘活动中,中国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对海淀法院多年来支持法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就业实习工作表示感谢,并希望受聘的法官能够持续深入地关注、参与法学院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思考并提出宝贵建议;同时法学院也将加强保障,做好服务,确保互聘人员精力充沛地投入合作中。
在接受采访时,负责互聘相关工作的葛玲说:“此次的互聘不同于以往的挂职,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聘用。以前请高校老师到法院挂职,一般职位为副院长,而副院长属于院级领导,是需要区人大任命的,不是法院自主的行为,而这次的院长助理是法院自主选择的。”
据悉,由于此次互聘时间为5月中旬,还没到新学期,暂时还没有和校方最终商定法官走进学校的讲座及授课等活动。因为法官去学校当教师,学校会在新学期开始就提出要求,比如一个学期授课课时、学生人数等,这都需要配合学校的课程安排进行规划。
虽然法院的“硕士生导师”尚未走进学校,但新上任的院长助理徐阳光教授已经开始在法院内上班了,如法学院没有特殊情况,他每周一、周四都会到法院办公,这个时间是由他自己定的。法院负责为他提供办公场地、解决用餐、停车等问题。反过来,虽然目前还不涉及考核等问题,但是到法院之后,法院会要求他遵守法院内的规章制度。
院长助理平时负责对法官进行论文指导,当厅里有疑难案件时,也会请院长助理一起研讨。
“我们对走进法学院法官的挑选也很严格。”葛玲介绍道,“首先,我们挑选的法官既需要有一定的审判经验,也要有足够的理论造诣,因此在挑选法官时我们要求法官要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要能把自己对案件办理的实务经验上升为理论,这样才能给学生指导。这次互聘选出的3位法官都是我们法院的专家型法官,这3人近几年都有学术成果、论文发表,而且在论文评比中都有获奖作品。3位法官的学历都颇高:一位是硕士学历、一位是博士学历、还有一位是在读博士。其次他们之前有过授课经验,经常受北京市高院委托给全市法院法官讲课。”
葛玲在采访中表示,之所以和中国人大法学院采取互聘合作新模式,第一,想通过人员互聘的方式,使双方的互动常态化,加强双方深层次的互动,借此推动双方的工作;第二,法官出去受聘,也是我们法院人才培养的途径,他们会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理论界的观点和资源,参加校方的研讨会也可以获取相关的新资讯;第三,是一个示范效应,被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甚至是硕士生导师,这对法官来说是一个能力上的认可,对其他法官来说是一个激励和导向作用;第四,对于校方而言,人员互聘不仅为青年教师深入实际、开阔视野、实证科研提供了良好契机,也为学生从法官处了解司法实务、了解中国法治发展现状提供了良好平台,并为中国法治建设和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