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云岗起伏路
企业被认定非法改制后
企业涉嫌违法改制,职工举报,公司副董事长作为维权者被送进监狱。在腐败重灾区的山西,因多部门联合插手而让一场企业改制变得迷雾重重。
2014年的春天开始,山西官场上空春雷阵阵。
52岁的张云岗因此又萌生斗志,“翻案,为企业、为自己讨个说法。”
此前,张云岗因逃税罪、职务侵占罪被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在看守所和监狱度过4年4个月的张云岗,于2013年6月28日提前假释出狱。重获自由时,他的头发有一大半都白了。
不过,之后的很长时间,张云岗并没有什么作为。“出来后对于我的事情,我没有和任何部门、任何人说起过,冤就冤了。直到今年看到中央反腐力度和决心加大,与我的案子直接有牵连的山西贪官污吏相继被抓,我觉得我的问题也该解决了。”
张云岗是山西省塑料集团公司的老职工,先后担任过塑料集团的总经理、副董事长。入狱前,他和职工多次向山西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省工商局反映塑料集团非法改制、上亿元集体资产贱卖的问题。
对于曾经的牢狱之灾,张云岗在多份反映材料中都这样写道:是因为所在企业“山西省塑料集团公司非法改制,有关领导打击报复维权者”所致。
而一位了解其案情,在山西省直纪工委工作的内部人士证明省直纪工委确实作出过“塑料集团是非法改制”的调查结论。对于张云岗为什么会进监狱的问题,该人士回答得直截了当:“你不进监狱,不搬走你这块‘绊脚石’,他们怎么能顺利地把集体企业卖给个人!”
一场10年前的改制,到底发生了什么,令张云岗身陷囹圄,令众多职工至今仍耿耿于怀。
“非法改制之说”
2004年10月,山西省塑料集团公司开始改制,当时这个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集体基金会、职工合股基金会等大小9个股东,员工141人。彼时,张云岗担任着集团副董事长一职。
改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身份置换和资产界定。
彼时,职工们对改制寄予厚望。
但最后的结果却让职工们无法接受——在没有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山西省塑料集团的主管部门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就作出决定:131名入股职工按工作年限以每年1500元的价格买断工龄,而对于职工在集团5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股份,则不分年限每人返还3000元了事。
“这显然不公平,职工身份置换不是把职工赶出家门,赶到社会上去。”张云岗认为。至2004年,张云岗已经在集团工作19年,为了表示自己的立场,他拒绝去领买断工龄的28500元钱及返还入股的3000元钱。
更令职工们不满的是,改制后,集团经过多年积累价值上亿元的集体资产,在被评估净资产为1300万元后,转移到李建国、李近、李琪3人名下,而3人实际出资额只有720万元。
李建国并不是集团内部职工,是谁把李建国引荐过来,至今对众多职工来说,仍是个谜。
直到职工们去山西省工商局查阅相关资料,在改制资料中,他们发现资料中出现集团公司职工签名,出现股东、董事会决议及3份股份转让“阴阳协议”等材料。经过辨认,这份职工签名是假的,其他相关资料也是伪造的。
期间,78名职工去上访,并多次联名向山西省省委、省纪检委、省直纪工委、公安等部门举报反映。2006年10月,省直纪工委组成专案组,调查结论确认塑料集团是非法改制。
此后,山西省工商局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召开听证会。2007年4月21日,山西省工商局最终以晋工商企罚字【2007】16号处罚书作出撤销决定,认定李建国提供虚假股东会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集体基金会表决决议、主管部门证明等多份虚假材料,进行股权变更,决定撤销其两次股权变更决议。
李建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07年11月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工商复字(2007)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山西省塑料集团公司的主管部门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出具虚假证明、虚假会议决议,参与且帮助造假,引发职工多次到山西省委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维持山西省工商局撤销决定。
但就在非法改制即将得到纠正的关键时刻,职工的维权行动意外地功败垂成。
“实际企业操控人”
山西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均认为塑料集团公司属于非法改制,要求纠正。
然而不知是何原因,山西省工商局随后仅撤销了李建国在塑料集团的股份,李建国的法人代表身份仍然保留。职工们不满,继续上访。
在这种形势下,2008年2月3日山西省信访局组织省工商局、省直纪工委、太原市中院、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召开协调会,认定李建国对塑料集团公司的改制合法有效,并联合下文要求省工商局暂停办理李建国的塑料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待省城联社给主管省领导报告且批复后再进行变更。
于是,塑料集团非法改制的纠正工作停滞。
与此同时,随着李建国举报张云岗为亲友谋利及职务侵占,一场对张云岗的秘密调查也在进行之中。
2009年2月4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和偷逃税款罪为名,将张云岗和太原市威世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经理等4人抓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5年8月,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多次对张云岗进行调查。不过在2007年12月,在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后,经侦支队集体研究后撤销了对张云岗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侦查。
撤销的立案侦查缘何又重新启动?
直至后来,张云岗才得知,经时任山西省纪委书记金道铭批示后,他因带领职工上访闹事而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从2009年2月开始,阳曲县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云岗所涉罪名进行了长达3年的审理,最终以张云岗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两罪并罚执行6年6个月。蹊跷的是关于涉嫌职务侵占罪,阳曲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并未认定,此后由于检方抗诉,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才认定了这两项罪名。
在职务侵占罪中,检方指控张云岗侵占了太原市威世达公司2002年到2009年间租赁塑料集团烂尾楼所获的37万元利润。
2002年5月13日,塑料集团出租给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的房屋位于太原市五一路131号一处大楼的4至12层,面积达15000平方米左右,共223间写字间,每间出租价格为2000元。
“合同是集体决议。当时集团也号召职工招租招商。”张云岗认为这不是自己的私人行为,他本人不是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的法人,这份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出租价格是由职代会定的,当时塑料集团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合同上也签了字。
不过,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的经理虽然也是塑料集团的内部职工,但却是张云岗的外甥。所以,后来检方起诉,认为张云岗是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涉嫌职务侵占,且该公司涉嫌偷逃税款24万元。
但是,2009年10月19日,太原市地税稽查局对太原市威世达公司2003-2009年7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复核,认为该公司偷税数额为12985元。此后,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缴纳现金10000元。
“也就是说偷税2985元,判了我3年。”张云岗苦笑。
一位曾经参与办案的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经过调查,证明张云岗确实是太原市威世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是他的瑕疵,案子确实有问题,也遇到了阻力,但张云岗不构成犯罪,其行为至多是违纪。”
此外,也有来自坊间和官方内部消息说,塑料集团改制以及张云岗案,与金道铭不无关系。但上述消息尚未经官方公开证实。
众说纷纭张云岗
“现在回想起来,我在其中也有错误,因为没有避嫌。”张云岗说。
“合同确实是集体决议。”将塑料集团的烂尾楼出租给张云岗的亲属,原塑料集团副董事长吴伟称他当时坚决不同意,“因为租金价格有点低,不过只有我一个人不同意,职代会还是最后通过了。”
在吴伟眼里,张云岗大学毕业,是个聪明、有能力、想干事的人。吴伟认为张云岗的入狱确实有点冤,是“利益斗争的结果”。
但对于非法改制是否能最终纠正,吴伟坦承自己不抱任何希望,现在他都不愿再想这个问题。“改制的过程中,无形的手太多,彻头彻尾藏着很多猫腻,但我们都不知道。”
对于张云岗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塑料集团的老员工给予了客观评价,老员工们认为,虽然张云岗也有为自己的成分,但毕竟维护了职工的权益,对于他的行为职工们还是支持的。
59岁的老职工代表侯静表示:“张云岗不是我们上访的组织者,对于非法改制这个问题,职工都有意见。塑料集团是我们共同所有的,你不能采取虚假的、伪造的、欺骗的办法,把集体和个人的资产平白无故就转给某一个人。”
“我们的职工都是在这里工作10年、20年、30年甚至一辈子,(现在)每年按照1500元买断我们的工龄,还告诉我们,‘你们今天领就领了,不领以后单位连这钱也没有了’。”职工曹亚明说。
“实际上是采取了一种胁迫的形式。无奈的情况下,很多职工拿了这笔钱。自从张云岗被抓后,很多职工倒戈,到李建国那里工作,就剩下我们这些态度比较坚决的老职工没有过去,生活没有着落。”职工梁临沁说。
“三四月份,山西几个和我案子有直接关系的高官相继落马,看到中央反腐形势这么好,下一步,我将准备材料向几个专案组继续反映问题,我的举报之路才刚刚开始。”张云岗说,塑料集团的集体资产是职工大家的,他期待有一天,非法改制能够得到纠正,自己也能沉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