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快讯
北京市昌平区
举办培训班
弘扬法治精神
□本社记者 李卓谦
6月17日至19日,北京昌平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为期3天的“昌平区2014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培训班”。全区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法制科长共240人参加了培训。
在此次培训活动中,特邀请中共中央党校、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专家教授,围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法治区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互联网时代的舆论引导与突发案件事件应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语言艺术与沟通技巧”“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 ”六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集中讲解,事例丰富、深入浅出的讲解,具有较强理论性、思想性和针对性,对于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湖南省吉首市
开展“法制宣传赶大集”活动
□邱 琳
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改革,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6月16日,湖南省吉首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乾州街道办事处及工商、人社、国土、环保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来到人头攒动的乾州集市上摆摊设点,积极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吉首市司法局为群众带去了图文并茂的禁毒、维护国家安全知识的展板,环保局一字排开了以“珍爱生命关注环境卫生”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知识展板。同时,各单位各部门为过往群众热情递上了装订精美的《国家安全知识读本》《防范虚假信息诈骗》手册、《吉首市禁毒倡议书》《人民调解》杂志、《向污染宣战》《新〈商标法〉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培训读本等一系列宣传资料。同时热情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并提醒市民时刻保持警惕,以免掉入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陷阱。
福建省建阳市司法局
开展“实用性普法”
互动恳谈活动
□林鸿团
为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增加广大企业主用工用人的法律意识,6月3日,福建省建阳市司法局、童游司法所深入轩博建设有限公司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与轩博建设、九曲建设、冠岭建设等7家公司企业主开展“实用性普法”互动恳谈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座谈和发放普法材料,热心地与企业主和员工就用工合同、企业工伤、家庭婚姻、债权纠纷等问题进行交流,就像与朋友“串门聊天”一样,阐释法律通俗易懂,恳谈气氛友好热烈,受到了各企业的欢迎。
活动中,有企业主提问:他在外地的分公司承包给个人的一个项目发生了一起事故,一位工人在工地做工作准备时受伤,导致脾脏部分切除,工人亲属找到公司要求赔偿。此事是否仅分公司和包工头的责任,与自己的公司有没有关系?工作人员仔细询问、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他:用人单位存在选任过错,把项目承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承包经营,承包给个人,个人及其雇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当”。不过,根据民法解释,受伤工人与施工班主是雇佣关系,发包方总公司可以向施工班主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