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改革寻突破

  2013年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始,“六项禁令”、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整风运动”,“公务员不好当”的声音开始出现,引起舆论对公务员制度的再次关注。

  隐性福利在规范和禁令中得以遏制。如何吸引更多人才到公务员队伍中成为改革的重点。

  与此同时,公务员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急需解决。比如,公务员范围界定问题、系统的“多入口”问题、职位分类问题、考核问题等、考试录用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基层公务员问题等。

  比如,全国700万公务员中,有60%以上是在市县以下的基层,特别是在乡镇街道,规模庞大的基层一线公务员,工作量最大,待遇最差,升职空间却最小。

 

聘任制改革寻求制度突破

  在诸多的改革探索中,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是主要改革方向,被看作是吸引人才、打破“大锅饭”的有力途径。这一制度在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就已有明确规定。

  在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看来,从投入成本和产生效率的比例上看,一般说的“能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大多数都是精英”。

  刘毅对此表示认同,但他表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很多都是精英,但同等的人才去了企业后工资往往是月薪上万,且不断上升,而公务员队伍工资却少得可怜。

  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改革,最吸引外界注意的便是工资待遇,“30万元”的指导年薪相当于义乌当地基层公务员年收入的三倍左右。

  根据义乌市介绍,此次聘用的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虽然指导年薪为30万,但具体薪酬由聘任机关与受聘人员在指导年薪的基础上,协商确定。部分岗位如果考核情况完成得好,年收入可能不止30万元。

  刘毅认为,这是符合人才市场规律的。

  据义乌市公务员管理办介绍,此次招聘吸引了177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核的30多位报名者,以“80后”为主,有国外学历的6人,博士生5人,研究生22人。最终入选的五名拟聘用人员,有的来自企业,有的来自政府部门。

  事实上,类似的改革在深圳已经有8年历史。深圳市是全国唯一聘任制公务员和分类管理改革同时试点的城市,其公务员制度改革探索过程一直被认为具有标本意义。

  2007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的城市,并在2010年将改革全面铺开。2010年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招考350人,吸引4万多人报名竞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表示,深圳试水公务员制度改革7年来,不仅优化了公务员管理制度,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也大大提高了公务员体制内的活力和工作效率。

  但是,聘任制改革刚刚开始,便已引发众多担忧。

  比如,针对聘任制公务员改革,《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71.2%的受访者担心,若缺乏严格考核淘汰机制,聘任制公务员可能沦为“铁饭碗”。

  一个现实的案例是,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人员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

  该事件一度引发广泛争议。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有些地方为了激活公务员队伍而推行聘任制的做法是不对的,反而有搅乱公务员队伍的隐患。

  我国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已基本成型,但聘任制改革并不成熟。竹立家担心,“聘任制公务员的出现,有可能给用人腐败留下漏洞,造成新的不公平。”

  不仅如此,聘任制公务员工资远远高于真正的公务员,且进入门槛不需经过严格考核,也有可能会激发公务员群体之间的矛盾,打击大多数公务员的积极性。

 

改革的方向

  看到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刘毅表示,这是可以接受的。

  “比如,一个博士考上了公务员,可以是年薪10万元-15万元,这才符合人才市场的规律。”刘毅说。

  这点与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汪锦军的观点不谋而合。汪锦军认为,政府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更加专业的人才,这就要求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工资待遇问题是公务员队伍能否吸引人才、吸引怎样的人才一个关键问题。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务员制度出现的问题不止这一点,改革与完善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下一步公务员的改革,提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的思路。

  待遇改革、分类改革、聘任制改革已成为未来改革的三个重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分类制度改革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前提,但关键是要把类分清楚,不能搞混淆了。

  “这次公务员改革最重要还是要形成几个机制,包括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选用人机制,以及科学规范的晋升和薪资增长机制。”竹立家说。

  作为公务员制度改革标杆,深圳市在分类改革上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深圳市将原来“大一统”的管理模式一分为三,将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其中69%的公务员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

  聘任制改革是改革方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认为,“聘任制的一大优势是有助于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聘任制后续该如何发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与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养老金并轨制改革息息相关。

  养老金难题是聘任制的难题。为此,深圳市推出了政府年金制度,由财政划拨年金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金“双轨制”以后将逐步变成“单轨制”。

  对此,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建国认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养老保障制度,创造出公务员“能进能出”的可能性,解决了未来公共财政的压力,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改革方向。

  但深圳的改革模式并未得到推广,尚需时间考验。

  聘任制的另一问题是退出机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法根认为,聘任制公务员是否有资格自动续聘,不能自说自话,应该做到对其考核的透明、公开、公正化。要想确保公务员聘任制及其背后相应的公务员分类改革效果,必须要真正地畅通出口,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此外,聘任制公务员更适合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高层次岗位,辅助性岗位的价值体现不是很明显,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对于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未来方向,新华网评论认为,坚持凡进必考、推进分级分类、加强基层选拔、完善配套法规、借鉴国外经验是五大趋向。